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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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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为本机关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公开数据。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865号2101室,邮编:200011,电话:021-63689977,电子邮箱:swsfj@shanghai.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范围主要包括:

  一是机构概况信息。更新领导简介模块信息1条,主动公开分局领导的姓名、职务及分管部门等信息。

  二是税收执法类信息。涵盖行政许可决定、税务检查等相关内容,全年按规定发布信息11条。

  三是发布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分局未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全流程闭环管理制度,落实专人专岗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对全部公开事项进行严格审核,保障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与规范性。对涉密信息实行严格管控,坚决防止失密、泄密情况发生。

  (四)平台建设

  持续强化公开载体建设,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阵地,持续优化微信公众号、线上直播等公开平台建设。全年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稿件297篇,累计浏览量达5.69万次。采用短视频、云直播、微课堂等多种形式,开展线上培训6场,有效提升政策送达的精准性与互动性。

  (五)监督保障

  建立常态化检查评估机制,将政务公开作为共性指标纳入绩效考核,形成内部督查与外部反馈相结合的闭环监督体系。全年开展内部培训1次,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1场,双向提升税务人员履职能力与社会公众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公开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优化政务服务效能、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对照新形势要求与纳税人缴费人的更高期待,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政策解读的通俗性和针对性需提升;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与专业化水平需持续提高,复杂诉求的应对能力有待加强。

  下一步,分局将着力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完善信息发布动态管理机制,聚焦税费热点丰富解读形式,提升政策传播效果。二是加强专业能力提升,主动加强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与专业能力,规范办理流程,依法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5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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