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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申报缴费

发布时间:2024-08-13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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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2024-08-12 16:07

  留言标题:残保金申报缴费

  留言内容:我公司2023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请问应当如何申报缴纳残保金?

 

  答复时间:2024-08-13 14:21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2023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可直接登录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或eTax@SH3电子申报客户端申报缴纳残保金,也可登录上海“一网通办”PC端(https://zwdt.sh.gov.cn/),进入“特色专栏”,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切换到“服务企业”,进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点击“立即办理”,无需申报残疾人就业人数,确认应缴费额信息后,办理残保金申报缴费。

  欢迎您再次提问,您也可以通过“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模块、“上海税务”网站“我要咨询”模块进入智能在线咨询系统,或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获得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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