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编号:
一、基本情况(由支付人填写) | |||||||||||
境内支付人 |
机构名称或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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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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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或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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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汇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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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汇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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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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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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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收款人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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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国家或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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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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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外机构是否关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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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汇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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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汇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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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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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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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金额(或支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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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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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付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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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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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付汇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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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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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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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执行期限 |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声 明 |
我谨在此声明:以上呈报事项准确无误,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案人签名或盖章: | ||||||||||
二、告知事项 | |||||||||||
本表仅适用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以上付汇金额应向主管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或做出必要说明。上述呈报如有不实,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
1、“已付金额”一栏填写在同一合同项下涉及多笔对外支付时,办理第一笔支付之日起至今已支付的外汇总金额。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备案人,一份留存税务机关。
3、对外支付项目仅有交易凭证或协议的,“合同名称”一栏应填写相关凭证或协议的名称,“合同号”一栏可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