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代开人声明:
本次缴纳税款申报单提供的开票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现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代开人(签章): 年 月 日
购买方信息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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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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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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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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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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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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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信息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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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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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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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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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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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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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人类型 |
自然人□ 其他纳税人□ | |||||||||
减免税标识(代开普通发票,符合条件填写) |
是□ 否□ | |||||||||
减免税种 |
减免税类型 |
减免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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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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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或应税 劳务、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服务类型)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不含税 销售额 |
征收率 |
税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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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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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税合计(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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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税合计(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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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税(费)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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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补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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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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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异地代开 |
是□ 否□ | |||||||||
受理 税务 机关 |
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岗位 税收完税凭证号: (签字) 年 月 日 | |||||||||
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岗位 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签字) 年 月 日 | ||||||||||
经办人 |
经核对,所开发票与申报单内容一致。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表单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第一联:申请代开纳税人留存。第二联: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岗位留存。第三联: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岗位留存。
2.已办理“一照一码”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4.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购买方为自然人或符合下列4项条件之一的单位(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可不填写:
(1)我国在境外设立的组织机构;
(2)非常设组织机构;
(3)组织机构的内设机构;
(4)军队、武警部队的序列单位等。
5.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购买方信息中的地址、电话、银行信息可不填写。
6.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销售方信息中的地址、电话、银行信息可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