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单位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申请表
税款所属年度:XXXX年
一、单位纳税人基本信息 | |||||||||
纳税人名称: XXX |
纳税人代码: 310XXXXXXXXXXXX | ||||||||
联系人:XXX |
联系电话:XXXXXXXX | ||||||||
二、申请减免土地基本信息 | |||||||||
土地坐落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
土地面积: XXXX平方米 | ||||||||
纳税等级:三级 |
年税额标准: XXXX元/㎡ |
年应纳税额: XXXX元 | |||||||
三、申请减免情形(符合的在□内打√) | |||||||||
□资产不足清偿全部或者到期债务且已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土地闲置不用的。 □因歇业、改制等原因按规定已进入清算程序,土地闲置不用的。 □因受自然灾害影响无法维持正常经营活动,发生亏损的。 □执行政府定价、承担公益职能,发生亏损的。 □经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发生亏损的。 □经认定的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发生亏损的。 | |||||||||
四、申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提供的材料(提供的在□内打√) | |||||||||
□1.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的证明; □2.清算决定、清算公告; □3.土地闲置不用的说明; □4.受自然灾害影响无法维持正常经营活动的说明; □5.主管部门出具的政府定价和承担公益职能的证明; □6.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结果通知书》; □7.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证明; □8.企业所得税清算汇缴资料; □9.经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会计报告(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提供); □上述资料XXXX ,在办理业务时已提供或税务机关已有相关证据,本次不再提供。 | |||||||||
五、纳税人声明 | |||||||||
我声明:以上所填报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是真实、可靠、完整的。 单位盖章:XXXX 法人代表(负责人)签章:XXXX 经办人签名:XXXX 申请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 |||||||||
(以下部分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填写) | |||||||||
受理意见 |
受理人:XXX 受理日期:XXXX |
税务所审核意见 |
审核人:XXX 审核日期:XXXX |
科室审核意见 |
审核人:XXX 审核日期:XXXX |
分管局领导审核意见 |
审核人:XXX 审核日期:XXXX | ||
本表一式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