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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在沪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方式申请表

发布时间:2009-12-04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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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在沪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方式申请表

企业全称

上海xx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xxxxxx

企业性质

 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资质

 例:建筑安装企业

工程项目

 据实填写

项目地址

 xxxxxx

在沪负责人

XX

办税人员

 XX

在沪地址

xxxxxx

联系电话

6xxxxxxx

上一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情况

工程换票额:xx  元,个人所得税额: xx 元,征收人数: xx 

申请单位

申请理由:

例:业务经营需要

                                                  单位盖章:

                                               日期2xxxx

上级单位

驻沪办或

初审意见:

例:同意

                                                单位盖章:

                                          日期:2xxxx

机关

主管税

审核意见:                                  

 

 

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日期:

说明: 本申请表,申请单位于415日前报送所属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531日前报送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所得税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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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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