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纪检组、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鉴于区局领导班子调整的实际情况,经2026年7月21日区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班子成员及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刘 权 全面负责。
闵国红 分管:法制科、企业所得税科、个人所得税科、第十税务所、第十一税务所、第十二税务所、第十五税务所、第十八税务所。
袁 虓 分管:党委纪检组。
王晶菁 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征收管理科、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第四税务所、第五税务所、第六税务所、第二十税务所、第二十一税务所。
季婷婷 分管:货物和劳务税科、税收风险管理局、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第七税务所、第八税务所、第九税务所、第十六税务所、第十七税务所。
许 姣 分管:财产和行为税科、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财务管理科、第三税务所、第十三税务所、第十四税务所、第十九税务所。
分工后的行事规则,按《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工作规则》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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