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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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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0024383640202101008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为本机关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公开数据。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局办公室(地址:长宁区天山路1827号,邮编:200051,电话:52997363,电子邮箱:cntax@shangha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举措,促进税务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围绕减税降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大服务举措,助力“六稳”“六保”大局,落实“四力”要求,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高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区局持续推进线上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目前调整后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包括机构概况(主要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税收执法(权责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税收执法信息、税收征管信息)、政府采购、其他。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区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公开受理渠道,指定专岗专人负责。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持续优化工作流程。

  2020年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区局持续规范信息采集、报送、审核、发布流程,加强政府信息的全流程管理,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登记和保密审查制度。按要求制定区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四)平台建设方面

  区局结合实际,扎实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开展“蒲公英”云课堂在线直播;利用“长宁税务”微信公众号、企业服务平台打造内容规范、双向互动的网上移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探索办税服务新模式。

  区局加强外部协作和内部联动,配合区政府完成政务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利用多样化信息公开平台,以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公开,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依法获取区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方式:

  1.“长宁税务”网页。在市局统一部署下,优化区局公开专栏,完成区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调整和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的更新维护。全年通过“长宁税务”网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条。

  2.办税服务厅。通过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栏,主动公开各类通知公告、办税指南等;向纳税人免费发放各类税宣资料,做好线下公开工作。

  3.“长宁税务”微信公众号、企业服务平台。持续更新发布各类最新热点税收政策,利用新媒体渠道加强与纳税人的互动交流,帮助纳税人和缴费人快速、便捷掌握信息。截止2020年底,公众号关注量达1.9万人,全年累计发布433篇图文信息,总阅读量13.7万人次,成为区局对外宣传和信息公开的有力阵地。

  4.短信平台。全年主动推送6.3万条,包括最新税收政策、征期提醒、热点问题解答、办税指引等,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5.“蒲公英”云课堂。为减少疫情影响,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优惠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依托楼宇税收服务站创新推出“蒲公英”云课堂直播,形成线上答疑的点对点精准滴灌辅导模式。区局全年组织开展20场次直播课,辐射楼宇及周边纳税人3.2万人次。

  6.其他平台。在《人民日报(海外版)》、《解放日报》、新华网、《中国税务报》等主流媒体发表56篇文章。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要求纳入区局绩效考核;加强网站运行监督,建立信息复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全年未发生死链、错链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386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8

  47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1

  266

  行政强制

  4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170310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二是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区局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长宁税务”微信公众号、企业服务平台、“蒲公英”云课堂等新媒体加强主动公开,探索新方向;二是建立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工作流程,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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