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8号),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联合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4年3月15日,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网站反馈意见。网址: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newxbwz/wsbs/wsbs10/WSBSwjdcCtrl-ckwjnr.pfv?fbbh=bd4dc6b3dbf14c74892bfbe2d4b23d31
2.通过信函方式将反馈意见邮寄至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邮编:200030)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说明(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