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静安区税务局税收法治建设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为税务机关优化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防控行政执法风险提供重要法治保障,根据总局、市局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文件要求,静安区税务局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聘请一个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应成立3年以上;
(二)律师事务所应拥有10人以上的执业律师;
(三)能够提供多名相对固定、具有丰富的法律从业经验、熟悉税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流程的执业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队;
(四)能确定其中一名执业5年以上、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为主办律师。
二、工作职责
(一)为税务重大决策、行政行为、民事行为等提供咨询意见;
(二)参与政府合同、协议的协商、起草或提出法律意见;
(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出法律处理意见;
(四)就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五)受托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六)参与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
(七)聘用合同约定或区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项。
三、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9日起至12月24日止。
四、报名方式
(一)在静安区税务局门户网站下载《静安区税务局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
(二)填写《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并后附符合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寄送至:静安区昌平路991号3007室法制科,注明“法律顾问应聘”字样。
附件1:静安区税务局法律顾问报名表
附件2:主办律师个人信息表
联系人:52297132 汪老师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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