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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闵行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26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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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2015年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闵行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闵行区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www.mhtax.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闵行区分局办公室(地址:沪松公路559号,邮编:201101,电话34639392)。

 

    一、概述

    1、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办公室作为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推进、协调和落实具体工作;各科室、税务所就涉及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做好相关内容组织、信息提供以及保密审查工作。

    2、配套制度规范建设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市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稳步推进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有了制度保障。

    3、年度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网站维护工作。以落实开展全国网站普查工作为推动,健全网站管理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各职能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加大审查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便民性。二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及答复流程,建立健全申请资料审查制度;完善答复参考文书,确保处理答复规范,提高回复质量。三是做好沟通协调工作。通过沟通协调推动各业务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工作不断深化的工作要求,着力从强化行政审批公开、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等行政机关内部业务工作方面,全面贯彻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四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依托“闵行税务”网站、税企互动平台、“上海闵行税务”手机APP、办税服务厅、基层税务所等公开载体,多渠道多方位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五是及时完成日常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数据的统计上传,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对“闵行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定期维护,及时修改补充相关内容。

    4、指南目录编制、宣传培训等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市局统一布置,区局认真编制《闵行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闵行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在税务网站公布,便于广大纳税人及时查阅和了解相关信息。继续做好新进人员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工作,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专题培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布置落实市局相关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各层次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局根据《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5年底,区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2015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业务类信息93条,占79.5%,其它类24条,占20.5%。

    (一)主动公开情况范围

    1、机构职能、依法履职公开情况

    通过“闵行税务”网站“信息公开—分局概况”专栏公布分局内设机构(科室)、派出机构(税务所)机构名称、职能等信息。

    2、行政许可(审批)公开情况

    通过“闵行税务”网站“信息公开—涉税公告—行政许可”专栏,每月按时公告行政许可结果。

    3、办税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闵行税务”网站涉税公告、办税公开、纳税指南和政策解读等栏目积极公开本局办税信息。进一步深化纳税申报催报管理改革,每月按时公告送达《限期改正通知书》,按季度发布欠税公告;开设“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专栏,方便纳税人及时获取相关信息;更新网络版办税地图,使纳税人可以更加便捷、准确地获取相关办税信息。
    4、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情况
    通过市、区政府网站和“上海税务”网站,公开发布区局工程建设项目、大宗商品采购和信息化建设等招投标信息。
    5、贯彻落实税收政策情况
   (1)抓好政策落实。切实将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抓手,既在管理上通过加强信息比对和反馈,做好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分析,落实跟踪管理,又在服务上创新宣传方法,帮助企业了解掌握并用足用好优惠政策。继续开展所得税汇算清缴集中辅导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辅导会等政策辅导活动,并完成对区内出口退税企业的新申报系统培训。

   (2)加强宣传辅导。区局充分利用“闵行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对外公开渠道,通过公告、通知书、告知书形式多渠道宣传最新税收政策,提高税收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和针对性。同时,通过税企互动平台和短信平台信息推送,纳税服务厅大屏幕、宣传册等多种公开方式进行宣传。

   (3)做好执行反馈。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工作等重大税收政策变动影响进行专题调研分析,反馈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积极主动加强与上级税务部门和基层纳税人的沟通,提出有关优化政策、提高执行效率的建议。

    6、“执法三告知”制度执行情况

    在税收行政执法过程中,区局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告知制度。在执法过程中,各执法部门均能将执法身份、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公告到执法现场、告知到行政管理相对人、体现到执法文书中。告知全部以书面形式,有规范的执法文书和统一的告知格式。

    (二)主动公开途径

    1、“闵行税务”网站

“闵行税务”网站是区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区局落实专人负责网站的维护工作。年内,对接全国网站普查工作要求,调整部分板块的设置,丰富网站公开内容,加快信息更新频率,梳理网站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完善日常管理机制;以落实推广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税管理工作规范》为契机,梳理各类涉税事项办理指南,完成了网站办税指南的更新和修订工作,提高网站内容的准确性和实用性;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等工作为助推,新设相关专栏专页,进一步挖掘网站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切实提高子网站服务纳税人的功能。全年,“闵行税务”网站点击率达1748293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页访问量为44545次。

    2、办税服务厅

    通过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公告栏、受理告知单、宣传资料架等宣传工具,向纳税人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和办税程序,办税服务厅还专设咨询电话或咨询窗口,随时解答纳税人办税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涉税问题。加快推进办税服务厅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推广自助办税终端ARM机的使用。配合区政府完成证照中心税务窗口的搬迁工作,加强资源整合与配套保障,实现了规范、有序运转衔接。

    3、网上办税服务厅、税企互动平台、手机APP

    加强网上办税服务厅推广应用,目前,区局网上办税服务厅使用率达到53%,成为税收宣传的新高地。继续用好税企互动平台等传统征纳沟通渠道,及时推送服务和提示信息,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加快推进闵行税务手机APP开发,安卓版“上海闵行税务”已率先上线运行,实现了纳税服务与“互联网+”创新成果深度融合,并为社会公众提供多元展示、互动体验等全新纳税服务。

    4、12366咨询服务热线

    2015年,区局进一步加强了12366服务热线远程坐席管理工作。通过增加远程坐席数量、强化坐席培训、实行接线指标每日通报等方式进一步规范远程坐席管理。通过建立12366青年干部挂职锻炼基地,选派新上任的科级领导干部、部分业务骨干轮流接力担任远程坐席,进一步提高远程坐席的接线率及接线质量。年内,区局12366远程坐席共为纳税人提供各类税收政策咨询10万余次,有效满足了纳税人的纳税咨询需求。

    5、纳税人学堂

    区局根据市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闵行实际,大力推进纳税人学堂建设。通过细化教学计划、组建专家团队充实讲师力量等方式不断强化现有纳税人学堂的教学秩序和运行规范。结合税收难点、热点政策开设不同课程,年内开课21堂,参加企业达2434户次,受到纳税人普遍欢迎。并将授课内容制作成音频课件,附课程资料通过税务子网站向外推送,供纳税人自行下载学习,实行“一课双堂”。

    6、闵行税务报
    编写《闵行税务报》,向区相关委、办、局及各街、镇、园区,以及区域内2918户三级重点税源户发放;在办税服务厅摆放,供纳税人取阅。年内共编辑出版闵行税务报6期,每期印量15000份。因受客观因素制约,该报于今年7月起正式停刊。

    7、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

    区局将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方式。税收宣传月期间,联手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参与市局主办的“青春梦想•伴税启航”——税收助力青年创业主题活动,讲述创业与税收的生动交集,实现激发青年创新创业、提高青年税收意识的宣传效果,取得佳绩;联手闵行区弘梅小学开展以“小卖场,大学问”为主题的纳税体验活动,践行税宣从“娃娃抓起”的理念;启动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专题活动,针对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启用,滚动举办多场汇算清缴培训会,打通税收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形成了税务部门、纳税人和全社会的有效互动。

    8、大众媒体

    网络作为大众普遍乐于接受的传播媒介,在纳税服务中得到较好应用。今年,区局积极向各大公众媒体平台报送稿件,并有《闵行税务机关推行“双委托”》、《扎牢内控风险防范安全网》等多篇稿件被《中国税务报》刊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5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29项,作出答复29项,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1项、同意公开答复的2项、申请信息不存在的20项、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6项。

   (二)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了新的提高。但是,对照上级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不能完全满足广大纳税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比如: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运行机制也有待提高,比如涉及多个部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内部流转流程需要进一步清晰;所发布信息内容的实用性、及时性以及信息获取便捷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区局在2016年的工作中将继续认真落实《条例》、《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坚持依法行政理念,夯实完善工作基础,大力推进渠道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15年度的情况。

   (二)附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闵行区分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1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29

     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28

  (二)申请办结数

29

     1.按时办结数

28

     2.延期办结数

1

  (三)申请答复数

2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2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6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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