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shanghai.chinatax.gov.cn/mhtax)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松公路559号,邮编:201101,电话34639311)。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税务部门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强化民主监督、提高税务行政透明度的一项重要内容。2018年,本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和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配套制度建设、推进年度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一)配套制度规范建设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市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以及区委、区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稳步推进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以制度保障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二)年度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大力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强化税制改革及税收政策公开,围绕经济发展热点、全年改革重点和社会民生焦点,大力做好税收政策的普及宣传。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加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大力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今年在网站上先后开辟了大调研专栏优化营商环境专栏、个人所得税改革宣传专栏等,大力做好税收政策的宣传普及,有效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
二是注重细节,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用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在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每道环节都严格遵照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业务。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严格对答复意见及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查,严控答复时限,规范出具答复文书,注重答复的公开导向,确保公开原则落到实处。
三是积极强化公开渠道建设。持续优化网站、办税服务厅、热线电话等传统渠道建设,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提升网站发布质效和栏目更新频率;开展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规范12366服务热线管理,努力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创新微信等新媒体应用,通过“闵行税务”微信公众号,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税收宣传新模式。打造信息公开大格局,加强多个公开平台的整合联动,发挥多平台集群效应,增强子信息公开实际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8年底,区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4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一)主动公开情况范围
1.机构职能、依法履职公开情况。通过“闵行税务”网站“信息公开—区局概况”专栏公布区局领导简介。
2.行政许可(审批)公开情况。通过“闵行税务”网站“信息公开—涉税公告—行政许可”专栏,每周发布增值税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等行政许可情况。
3.办税信息公开情况。通过“闵行税务”网站办税指南和税收政策等栏目积极公开本局办税信息。每月按时发布纳税申报催报公告、欠税催缴公告、非正常户认定公告,按季度发布欠税公告,按要求公布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方便纳税人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及时公布税务检查通知书、更新办税服务厅概况,使纳税人可以更加便捷、准确地获取相关办税信息。
4.部门预决算信息。主动公开区局年度决算表、三代手续费预算前评价等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5.贯彻落实税收政策情况。加强税收政策培训力度,规范统一政策口径。在落实税收政策过程中,及时发布环境保护税相关政策信息,组织专题辅导培训,帮助纳税人准确掌握政策动态。组织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抵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政策辅导活动,并完成出口退税新申报系统培训,取得良好效果。同时,区局抓好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落实,通过政策梳理和专题培训,向纳税人宣传现行税收政策中与中小企业较为密切的政策内容,帮助中小企业了解掌握并用足用好优惠政策。
(二)主动公开途径
1.“闵行税务”网站
2018年闵行税务网站丰富公开内容,加快信息更新频率,梳理网站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完善日常管理机制;梳理各类涉税事项,提高网站内容的准确性和实用性,进一步挖掘网站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切实提高子网站服务纳税人的功能,政府信息公开专页访问量为88917次。
2.办税服务厅
认真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相关要求,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综合运用税宣资料架、电子显示屏、多媒体屏、公告栏等多种载体,全方位公开税收政策、办税指南等各类涉税信息。
3.12366咨询服务热线
2018年,随着一系列改革事项集中出台,区局提效增能,坐席数量继续保持稳定,确保业务高峰期纳税人都能得到咨询。全年,接听远程咨询214990次,接通率91.89%,咨询量持续高位运行,单日最高接线达到1316个,有效满足了纳税人的纳税咨询需求。
4.微信公众号
“闵行税务”微信公众号作用进一步显现,实现纳税服务与“互联网+”创新成果深度融合,并为社会公众提供多元展示、互动体验等全新纳税服务,成为税收宣传的新高地。全年共发布稿件360多篇,关注人数已近18000多人,较上年有大幅提高。
5.纳税人学堂
积极推进纳税人学校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建设,向纳税人提供针对性培训,有效地扩大税收政策覆盖面。全年学堂累计开设72场课堂,参与培训达16000人次。全年,通过将年度计划与纳税人需求相结合、现场教学与网络教学相结合、课堂质效需求采集与纳税人评价相结合等有力提升学堂受众面和影响力。
6.短信平台
运用短信平台,积极向纳税人推送税收服务短信,告知涉税动态,提示办税事项。
7.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
制定2018年税收宣传月工作方案,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题,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区局将注重首轮宣传效应,围绕宣传主题,创新税收宣传月活动形式,注重与纳税人、媒体的沟通,认真完成市局规定活动,积极开展区局特色活动,利用税收宣传月带动全年税收宣传工作。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走进园区、企业,向纳税人介绍便民办税服务举措,现场问计、问需、问难,共商税收助力企业发展良策,多方共谋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新思路。开展“北上广深 · 绿色骑行”税收宣传主题日活动,宣传全国通办便民举措。结合大调研中纳税人反映的对纳税人学堂报名操作不了解、对网厅操作不熟悉等问题,区局联合第三方企业,制作新办企业培训动画视频,让纳税人充分了解相关涉税操作。
8.大众媒体
网络作为大众普遍乐于接受的传播媒介,在纳税服务中得到较好应用。今年,区局积极向各大公众媒体平台报送稿件,“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一般纳税人试点满两年退免税政策为企业增添活力” 在新华网刊登,“营商环境优化新办企业获益 相关涉税事项可当天办结”在东方卫视报道,“上海打造税收营商环境新高地实现年均纳税时间提速25%”在新民晚报上刊登,《启用管理新系统 房产交易大提速》、《上海 深圳涉税事项全国通办业务落地》《向税务老兵致敬》《进博会上,上海税务的“待客”之道》稿件被《中国税务报》刊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6项,作出答复6项,其中同意公开答复的4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项、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项。
(二)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了新的提高。但是,对照上级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不能完全满足广大纳税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区局在2019年的工作中将继续认真落实《条例》、《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坚持依法行政理念,夯实完善工作基础,大力推进渠道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在公开内容上不断加大力度,注重公开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具体,更关注民生,更贴近纳税人的需求。
六、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18年度的情况。
(二)附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8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闵行区税务局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3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6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6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