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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展外资企业税收自查督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0-11-24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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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上海市税务部门最近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开展相关外资企业税收自查督导工作。截至8月底,上海税务部门共督导相关企业自查应补各类税款、滞纳金约1.27亿元,已入库近1.26亿元。

  经过梳理,上海确定10户外资企业(集团)在沪的79家成员单位作为自查督导对象,通过召开会议、听取企业自查工作情况汇报、下户实地了解等途径,密切跟踪企业自查工作的执行情况,督促企业严格按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对企业在自查过程中遇到的政策问题,及时进行收集、解答、反馈和上报。

  上海市税务部门建立每户企业的税收自查督导评估档案,对企业自查组织情况、自查工作质量、自查工作结果进行评估打分,并对企业提交的自查数据包进行逐项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要求企业进行补正,确保自查督导工作质量。

  

 

(摘自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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