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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推动纳税信用资源共享共用

发布时间:2024-09-29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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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三角税务部门联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行“纳税信用绿卡”联合激励等多项跨区域纳税信用资源共用共享措施,以纳税信用为支点,激励企业高质量发展。

  9月的杭州,色彩斑斓,清风拂过,空气中弥漫着桂花的香气。许天打开餐厅窗户,深吸一口气,想着刚得到的贷款获批消息,开心地盘算起如何在这个美丽的城市扩大经营。

  许天来自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2017年在杭州开了一家餐饮公司,常常是顾客盈门。他想扩大规模,但受限于外地户籍,难以从当地金融机构得到信贷支持。前不久,他向家乡的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但枞阳的金融机构需要调查核实他在杭州的经营状况,而远赴杭州调查不太现实。就在许天准备放弃之际,枞阳农商银行通过“长三角征信链”平台查询了其在杭州经营的餐饮公司信用报告,了解到该公司是“纳税信用绿卡”认证企业,经营情况稳定,2022年、2023年均为A级纳税信用等级,批准为其提供“税融通”贷款50万元。

  在沪苏浙皖合抱而成的长江三角洲(简称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税务部门近年来在国家税务总局指导下,联合多部门依托“信用长三角”等平台推行跨区域纳税信用资源共用共享等信用体系共建措施,使得许多经营主体像许天一样,在重要的发展阶段及时获得关键助力,在长三角这个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最具影响力的区域之一获得广阔成长空间,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信用体系共建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

  为什么将信用体系共建纳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

  “因为诚信是金,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也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负责牵头开展税务部门支持和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工作的安徽省税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该负责人分析,诚信是社会不可或缺的运行规则,人以诚立身。对企业而言,诚信不仅是一种价值理念,更是重要资产。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信用经济,诚实信用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要求市场参与者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本着善意、诚实的态度,讲究信誉、恪守信用、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合法。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诚信是其生存发展的“通行证”,是至关重要的资产。很多百年老店都是以诚信铸造金字招牌,历经沧桑而不衰。反观那些不讲诚信、不守信用的企业,即使一时得利,最终都以失败告终。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是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打造我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的重大战略举措。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有利于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探索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路径模式,为全国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示范。《纲要》提出要破除制约一体化发展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加强长三角标准领域合作,加快推进标准互认,按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探索建立区域一体化标准体系。落实这一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共建信用体系,提升信用水平,促进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应当成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一环。

  记者从有关征信部门了解到,江浙沪两省一市2008年就建立了“信用长三角”跨区域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初步实现三地信用监管、服务联动以及区域内200多万家企业基本信用信息共享。2009年,安徽省加入“信用长三角”建设。目前,长三角区域已经形成重点领域包括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奖惩互认等在内的信用合作成果。

  今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动长三角等地区更好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推进共建“信用长三角”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推进共建“信用长三角”的重点任务,要求在信用信息共享应用等方面下功夫,包括支持浙江率先开展平台数据开放共享、失信惩戒闭环管理创新试点等,更好发挥长三角先行探路、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该局有关负责人前不久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随着信用建设推进,越来越多的经营主体开始关注自身信用状况,注重提升信用水平。

  在长三角推进纳税信用资源共用共享

  纳税信用是经营主体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信用长三角”建设中,该领域的共建稳当有力。

  记者了解到,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11月印发《关于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措施的通知》,推出第一批16条征管服务措施,明确在长三角区域共认纳税信用评价结果。2020年11月,安徽省税务局作为该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制定《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共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共建规范,建立工作机制。同时,沪苏浙皖三省两市(含宁波市)税务部门共同签署《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共认的合作备忘录》,确定共认对象及方式,明确跨省(市)评价结果查询、承继、联合激励等4类业务应用场景。

  2022年10月,经安徽省政府授权,安徽省税务局联合25家省级部门,在全国率先建立“纳税信用绿卡”制度,将纳税信用与社会信用建设深度融合,后经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发文,批准在长三角复制推广。2023年8月,三省两市发展改革委和税务部门共同签署《长江三角洲区域“纳税信用绿卡”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明确针对长三角区域“纳税信用绿卡”对象,在发展改革、税务、金融、外汇、海关等部门统一推行17条联合激励措施,以纳税信用为支点,在长三角释放叠加政策红利。比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税务部门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激励对象名单;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中,招标人确需投标人提交纳税证明时,激励对象可以享受简化纳税证明等相关便利措施;对连续3年以上(含3年)被评为A级纳税信用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并适时推出更大力度的税收激励措施。

  上海市税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这17项联合激励措施已在长三角区域全面推开。

  “长三角税务部门推动‘纳税信用绿卡’在评价结果共认的基础上,通过拓展应用场景、丰富激励措施、凝聚工作合力,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推区域内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通过信用‘高效办成一件事’,保障诚信经营主体享受一体化公共服务。”安徽省税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说。

  比如,深挖共治潜力,使增信保信的协同机制更完善。一是统一激励口径。通过筛选多部门信用数据,过滤后形成符合激励条件的A级纳税人清册,相关部门在各自信用管理体系中增加“纳税信用”评价数据,使“纳税信用”成为各主体激励依据的“同类项”和“必选项”,实行“一个证书、多享优惠”。二是协同政策推送。安徽税务对标“一网、一门、一次”,不断推出便利政策享受服务举措,依托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将政策服务精准推送至相应经营主体,实现以“纳税信用”1个支点牵引25个省级部门联动。三是统筹精准帮扶。今年,安徽省税务局与省发展改革委共同开展税务领域“助企增信”工作,推出四方面10条举措,促进税务领域助企增信、信用修复跨领域联动,包括联合确定增信重点群体,扩围守信激励措施,按照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助企维护信用服务。通过这些举措,帮助企业从源头减少失信,及时修复失信。2024年,安徽省A级纳税人数量较上年增长4.4万户。

  再比如,强化数据支撑,使互联共享的交互渠道更通畅。这包括加强信息共享、推动免审即享。前者,长三角税务部门充分归集税收征管、税务稽查、进出口等数据,开展多维度精准评价,在A级纳税人基础上过滤外部门信用“黑名单”后,确定“纳税信用绿卡”名单。以安徽省为例,2024年共有16.3万户企业获得“纳税信用绿卡”。后者,“信用长三角”平台及时公示“纳税信用绿卡”名单后,由长三角区域数据资源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样式制作、发放“纳税信用绿卡”电子证照,并推送各省(市)电子税务局、政务便民服务平台,供激励对象使用,实现一年一核、自动更新,激励对象无须申报、亮证即用。

  精准激励使惠企便民的应用场景更丰富也富有成效。在优化场景服务方面,依托电子税务局、12366短信等多渠道,场景化精准推送纳税信用失分情况和修复渠道,通过事前预警和事后辅导综合施策,确保经营主体“即时发现、即时改正”。2024年1月—7月,安徽税务共推送信用预警提醒信息51.7万户次,涉及43.68万户企业,纳税人查看提醒成效率达84.2%。在严把评价标准方面,将纳税信用评价列为各类监督检查的必查事项,对由D级调整为A级、“黑名单”企业违规调整信用级别等高风险事项,设定专项指标定期扫描,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准确。在拓展服务应用方面,安徽省25个省级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在融资授信、项目申报、政务服务、荣誉评选等方面加大激励力度,创新推出绿税贷、助保贷、出口退税贷等应用场景,为诚信经营主体添力赋能。2024年至今,累计为7.5万个激励对象发放“税银互动”贷款超过420亿元;200余户出口退税企业享受便利化措施;1449个激励对象分别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劳动竞赛先进集体、五一劳动奖等荣誉表彰。

  信用体系共建正为企业带来越来越强的获得感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共认、“纳税信用绿卡”共认等纳税信用共建,正为企业跨省迁移等带来显著的便利,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助力。

  “三省两市税务部门实施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跨区域共认以来,安徽省共迁入、迁出企业2022户次,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及应用场景均随企承继,企业普遍的反映是‘惊喜’。”安徽省税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

  浙江省税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随着长三角一体化推进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多的经营主体跨省(市)迁移,浙江省税务局深化长三角区域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信用长三角”平台,加强跨区域纳税信用资源共用共享,支持和推广长三角“纳税信用绿卡”,使跨区迁移企业可以凭借“纳税信用绿卡”在迁入地“一键延续”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一键申请”获取“税银互动”贷款额度,实现“落地立马开工、经营无缝衔接”。

  上海市、江苏省的情况大致相同。上海市税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说,2020年,基于有关机制,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完成全国首笔跨省迁移业务,跨省迁移后企业原有的资质信息以及权益信息都可承继,大大便利了企业在迁入地开展各项业务。4年来,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已经累计为170家企业办理了跨省迁移业务。随着今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 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9月1日起,迁入地税务机关要保障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等权益和资质得以延续,长三角区域的税务跨省迁移试点推行到全国,将有更多企业享受到纳税信用互认的利好。统计显示,江苏省自2020年实施长三角区域内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承继共认以来,共迁出企业1648户次,迁入企业2423户次,其中迁入A级纳税人70户次,全省相关单位联合为A级纳税人提供了多项增值增信服务,企业反映这些措施为其发展提供了重要帮助。

  企业对长三角区域推进纳税信用资源共用共享是什么看法?就此,记者对一些企业进行了采访,发现企业的反映的确多是“满意”“惊喜”,因为像开头提到的许天一样,他们从中得到了真正的帮助。

  主营高端陶瓷材料和射频集成电路与器件研发销售的安徽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对此深有体会。据该公司财务人员介绍,这家企业前不久因为在上海的三家关联企业注销前忘记办理纳税信用修复手续,2024年纳税信用降至D级,发票使用额度受到限制。庐江县税务局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与上海市有关税务部门联系,根据规定协调处理已注销企业的纳税信用修复事宜。“问题很快就解决了,我们的业务没有受到影响。”该公司财务人员高兴地说。

  在苏州市吴江区,某公司遇到了相同问题,受关联非正常户公司未注销的牵连,获得较低纳税信用等级。收到企业的询问后,吴江区税务局立即依托与上海青浦、浙江嘉善税务部门建立的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纳税服务协作机制,通过征纳互动平台与青浦区税务局取得联系,核实情况,全程线上帮助企业完成了纳税信用修复。

  几家近期迁移到浙江的企业都从长三角纳税信用资源共用共享中得到超预期的实惠。成立于上海,制作深受江浙沪人喜爱早餐的浙江早阳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近期从有利于公司更好发展考虑,决定将大本营从上海迁至嘉兴市嘉善县。“本以为涉税事项要重新办理,没想到在迁入地嘉善,一天就完成了所有手续,企业的纳税信用级别等资质信息、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等权益信息承继,可以无缝延续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了。”该公司财务经理高进松感叹道。

  高新技术企业中能锂电科技(嘉兴)有限公司近期从江苏省泰州市迁移至浙江省平湖市,也基于长三角纳税信用等数据的互联互通,在迁入地平湖“一键”承继B级纳税信用评定,可以继续享受340余万元的增值税留抵退税。“凭借及时承继的纳税信用结果,我们还申请到1000万元的银行贷款呢。”企业财务负责人许洋说。

  外商独资公司雅斯科仪器仪表(嘉兴)有限公司从苏州搬迁到位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先进制造产业园,也是“一键”承继了之前的A级纳税信用评定,因此持续享受到了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该公司获得171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今年该公司再次获得66.8万元退税。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说,公司看好这里的发展环境,已经将这处办公地升级为亚太区总部工厂。

  迁入上海的企业也获得感满满。今年8月,杭州云崧企业管理企业从杭州市迁入上海市青浦区,通过新电子税务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涉税事项迁移申请后,青浦区税务局当天就为其办结了所有涉税手续,企业之前的纳税信用等级、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等信息也得到无缝承继。

  安徽省税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长三角有关部门将强化多元共治,高效打造联动体系。如依托长三角区域信用专题组例会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激励措施动态调整,及时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此外,将持续推进数据赋能,高效配置信用增值服务。第四季度,将依托“信用长三角”平台,推动长三角“纳税信用绿卡”电子证照发放工作开展。

  信用是无形的力量,也是无形的财富。如今在长三角,经过持续的信用体系共建,许多经营主体已经感受到信用的价值和力量,将其视为宝贵资产去追求去坚守。“信用长三角”正以扎实的步伐,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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