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可通过上海税务网站免费下载《纳税申报表》(一式二联);也可到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和指定的邮政支局或邮政所免费领取《纳税申报表》(12月20日后开始领取)。
为便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外籍个人填写《纳税申报表》,国税总局于2008年3月印发了《纳税申报表》(中、英文对照版)。自2009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使用《纳税申报表》(中、英文对照版)进行申报。
为方便纳税人填写《纳税申报表》,本市以无碳复写形式印制国税总局修订后的《纳税申报表》。主管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一式二联)上加盖申报受理印章。其中,第一联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归档,第二联由纳税人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