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规定: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
结合上述规定,各年度适用0.4%税率的条件详见下表:
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适用表(2024版)
序号 |
适用年度 |
税率暂减为0.4%的条件 |
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 |
1 |
2024年 |
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91954元 |
45977元/平方米 |
2 |
2023年 |
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88860元 |
44430元/平方米 |
3 |
2022年 |
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81948元 |
40974元/平方米 |
4 |
2021年 |
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73482元 |
36741元/平方米 |
5 |
2020年 |
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65852元 |
32926元/平方米 |
6 |
2019年 |
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57962元 |
28981元/平方米 |
7 |
2018年 |
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49732元 |
24866元/平方米 |
8 |
2017年 |
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51820元 |
25910元/平方米 |
9 |
2016年 |
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43002元 |
21501元/平方米 |
10 |
2015年 |
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32830元 |
16415元/平方米 |
11 |
2014年 |
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32384元 |
16192元/平方米 |
12 |
2013年 |
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27740元 |
13870元/平方米 |
13 |
2012年 |
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26896元 |
13448元/平方米 |
14 |
2011年 |
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28426元 |
14213元/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