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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24-03-15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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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规定: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

  结合上述规定,各年度适用0.4%税率的条件详见下表:

 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适用表(2024版) 

序号

适用年度
(新购住房的购房年度)

税率暂减为0.4%的条件

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
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

1

2024

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91954

45977/平方米

2

2023

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88860

44430/平方米

3

2022

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81948

40974/平方米

4

2021

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73482

36741/平方米

5

2020

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65852

32926/平方米

6

2019

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57962

28981/平方米

7

2018

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49732

24866/平方米

8

2017

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51820

25910/平方米

9

2016

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43002

21501/平方米

10

2015

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32830

16415/平方米

11

2014

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32384

16192/平方米

12

2013

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27740

13870/平方米

13

2012

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26896

13448/平方米

14

2011

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28426

1421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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