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和重要部署,坚持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领导,不断加强税收法治制度机制建设,全面支持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政策落实,有效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持服务本市“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提升本市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现代化水平。现将2020年本市税务系统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市局坚决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依法治税的领导,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落实税务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本单位工作的重要位置,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系列会议精神,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2020年宪法宣传周期间,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营造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履行组织收入职责
在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局积极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减税降费、组织收入两条主线,努力克服多重减收因素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坚持“守牢底线,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原则,圆满完成各级税收收入任务。1-12月,全市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13052.7亿元,下降4.7%。其中,中央级税收收入7224.1亿元,下降4.3%;地方级税收收入5828.6亿元,下降5.3%。
(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按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和要求,持续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和构建新发展格局。1-12月,本市由税务部门征收的税收和非税收入累计新增减税降费572.3亿元,其中:2020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202.9亿元;2019年中出台政策在2020年翘尾新增减税降费369.4亿元。
(三)服务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实
市局以最快的速度、最实的举措依法挖掘政策空间,研究提出三方面七项税收支持疫情防控和帮扶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在市政府出台的“沪28条”中基本被吸纳并发布实施;其中,在全国率先实施“依法免除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举措,切实减轻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获得广泛好评;构建上下贯通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形成“税收宣传、政策研究制定、纳税服务、系统保障、政策落实、统计核算、督查自查、风险应对”一体化政策落实保障体系,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四)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出台贯彻落实《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方案等,对标国际先进做法,细化121项改革任务,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等。在全国率先推出税种综合申报,将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印花税申报表合并,并统一为按季申报;牵头苏浙皖甬税务机关在不改变现行税务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联合出台首个跨省市税务处罚裁量基准和首张跨省市“首违不罚”清单,统一19项申报类、发票类税务处罚裁量基准,并明确18项轻微违法行为首次违法不予处罚,努力打造长三角区域依法行政新标杆。
(五)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贯彻落实中央和本市稳就业工作要求,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持续拓展减税降费工作成效,开展税收政策汇编,对外发布税收支持稳就业19项税收政策汇编和30条税收政策问答,进一步发挥税收政策稳就业作用;加强支持脱贫攻坚税收政策落实,与政府扶贫工作部门对接,及时获取扶贫捐赠企业名单,支持打赢全面脱贫攻坚战;围绕促进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重点产业发展,吸引境外高端紧缺人才等方面,全力确保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顺利实施。
(六)税务权责清单建设
以税务总局范本为蓝本,编制覆盖所有执法主体的权责清单,形成统一规范、衔接顺畅的全市税务权责清单体系,其中:市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各稽查局、各区局权力数量分别为47项51子项、1项1子项、54项111子项、28项59子项、64项138子项;推进权责事项标准化建设,补充、完善权责事项信息表和职权运行流程图,与“一网通办”实现有序衔接,市局、区局、所级权责清单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统一展示,实现“清权、确权、晒权”。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为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等制度,对本市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从起草、审查、发布、备案、评估到清理等环节进行具体细化,完善本市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依托办公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库,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到清理全流程通过系统完成,同时做好与公文管理的有效衔接,形成工作闭环,实现对文件的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民主决策机制
严格规范执行市局工作规则,1-12月,共召开局务会议17次、局长办公会议25次,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税收工作有关要求,研究部署本市税务工作中的重大、重要事项,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完成税费收入任务、平稳推进税制改革、更好服务上海三项新的重大任务落实、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税收治理效能等全年重点税收任务,提供了明确的目标方向、坚实的组织保障和高效的统筹机制。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
认真落实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推动税务机关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增强行政决策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不断提高决策质量;推进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建立重大决策专栏,集中公开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征求意见、会议公开等。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和区域申报、发票类税收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按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做出行政决策。
五、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按照税务总局“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积极畅通网上办税渠道,扩大网上办理范围。在税务总局185项“非接触式”办税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扩充梳理网上可以办理的事项清单,共形成277个事项的“全程网上办”清单,同步明确办理渠道和办理方式,有效助力疫情期间纳税人正常办理涉税业务。正式上线电子营业执照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功能,已实现手机微信、支付宝直接办理,支持“刷脸”认证,帮助纳税人突破时间、空间以及介质上的限制,为企业边防疫、边复工创造了条件。依托创新版电子税务局对“动态信用、动态风险”进行落地和应用,融入“双动”内容,形成税务局、企业、自然人、政府部门联动协同、共享共治的数字化税收治理生态体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统筹税务总局下发、本市自选、日常协查、涉税举报等各类检查任务情况及各稽查局稽查人力资源配置等因素,制定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明确省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调整方案、随机检查对象抽取方式、抽查清单公示等工作安排,从异常名录库企业中抽取122户企业开展立案检查,确保本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加强对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企业信息数据的实时监控,及时掌握企业变动情况,做好信息维护;拓宽异常名录库数据来源,并做好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信息维护,为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打好基础。
(三)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三项制度”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完善39项行政执法公示事项,全市18个统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投入使用,实现市局、区局层面行政执法信息集成、同源公示;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文书记录,修订标准执法用语指南等参考指引,对13项清单内执法事项实现音像记录,全市税务系统1342台执法记录仪共记录约14700条音像记录;创新重大税务执法决定分级分类审核模式,组建753人的法制审核团队,实施信息化重点审核与表单式日常审核相结合的审核模式,开展4500余件次分级分类法制审核工作,实现重大税务执法决定审核全覆盖。
(四)依法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税务稽查部门深化与公安经侦部门的协作,强力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维护公平有序的税收秩序。1-12月,共捣毁虚开团伙24个,打掉虚开发票窝点3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09人;共定性虚开企业2669户,认定虚开发票74.5万份,金额1306.4亿元,税额172.2亿元,查补税款10.7亿元,实现了“打击目标准、打击力度狠、打击效果强”的根本目标。
(五)健全执法人员管理机制
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等教育培训需求分层分类调研,从不同层面开展专项培训,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养和专业技能。通过加强新进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丰富执法队伍法学理论知识,提升遵法用法能力。以执法资格考试为例,抓岗位实训和业务培训相结合,努力提高新入职干部法治意识、业务水平,2020年税务执法资格考试中,合格率100%,平均成绩87.6分,名列全国第2名。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不断健全内控工作体系
着力构建“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监督体系,不断提高内部管理质效,促进权力依法合规运行,服务全面从严治党,服务“六保”“六稳”大局,服务税收中心工作;建立健全税收执法风险内部控制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综合效能,全年共实现执法过错行为自我纠错4774次,提升系统内部风险防范综合能力。
(二)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根据税务系统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2020年度对部分区局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按照“检查、整改、提高”的原则,对现场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审计意见,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整改,并督促其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为抓手,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积极促进税收执法、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改进和提高。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进税务机关及税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税收执法考核、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提高监督质效。不断优化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流程,优化陈述申辩流程,提升调查核实效率;按月做好税收执法考核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梳理分析近年本市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提出要求,进一步推动执法责任制工作。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
持续加强涉税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畅通行政复议等多元化纠纷化解渠道,坚持“有错误必纠正、有瑕疵必指出”,妥善化解税收争议,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1-12月,共收到税务行政复议申请68件,不予受理案件26件,受理案件42件,上年度结转14件,已办结48件。在已办结案件中,维持原行政行为或驳回复议申请的共28件,占比58.3%;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共10件,占比20.8%;撤回复议申请的案件共10件,占比20.8%。对于审理中发现的个案问题制发复议意见书共4份,充分发挥复议监督纠错职能,起到了行政争议“分流阀”的作用。
(二)强化行政应诉协同机制
进一步优化完善行政应诉工作职能和协同应对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制定税务系统关于组织税务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安排,主动接受司法监督。1-12月,共应对涉税行政诉讼案件45件,已做出一审判决或裁定的案件共计35件,其中,基层税务机关行政负责人一审出庭率实现100%,形成日常执法、普法宣传与以案释法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为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建立以“优化重审架构、完善审理流程、明确审理范围、细化审理要求”为导向的重案审理工作机制,修订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机制,积极探索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1-12月,共受理审理重大税务案件9件,审结9件,有效推进税务机关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四)扎实做好涉税信访工作
在诉访分离的基础上,按照“法定途径优先、既有行政程序优先”的原则,建立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涉税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清单,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甄别、引导、分流、办理”信访工作处理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变化和税务工作职能调整,对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做出修订;针对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各类申诉投诉求决暴增的现象,制订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各类申诉投诉求决类人民来信分类处理工作机制,及时将各类诉求引导至既有行政程序办理,让纳税人的诉求及时得到回音。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全面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政务公开联络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发相关工作规程,规范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及归档工作,统一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和文书模板。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全面梳理市、区两级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增加综合政务和重点工作事项,细化权力和服务事项,通过上海税务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围绕减税降费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面提升本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水平;上线新版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全面展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执法服务等事项;推动办税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更新发布“全程网上办”事项清单;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动态调整,开展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公文的重新审查,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转为公开。
(三)逐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拓宽解读广度,在规范性文件解读三同步的基础上,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税种综合申报、长三角轻微违法首违不罚、离境退税便利化等重大举措同步开展解读;强化解读深度,建立战疫情促发展、社会保险费缴费、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服务等专栏,全面深入解读税费优惠政策,密切关注政策执行中热点或争议点,及时开展延伸解读;增强解读力度,制作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多元化解读产品,融合运用网站、新媒体、办税服务厅和新闻媒体等渠道进行传播。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建立长效领导学法机制
全市各级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全年市局层面共组织法治专题讲座1次,领导干部会前学法3次,构建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内容精炼、形式多样、主题突出、凸显实效的学法活动,契合社会法治热点,匹配领导干部法治学习需求,引导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税收各项工作。
(二)积极开展税法宣传
紧扣第29个税收宣传月“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主题,举行税收宣传月“四线直连”云发布启动仪式,线上同步直连企业、专家、公众和基层,发布重大办税服务举措;持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税收进园区、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圈、进楼宇,举办企业座谈、直播互动、视频会诊等税宣特色主题活动,向广大市民普及税法知识,传递税收法治理念;在广播、电视、户外大屏、交通工具和枢纽滚动播放税收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积极营造税收助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氛围。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法制干部队伍建设
加大法制队伍培养力度,举办法制科长、公职律师和法制干部座谈会2期,组织召开法制工作例会,交流法制工作经验,开设法治建设专栏,交流法治建设经验,组织法制干部和公职律师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审理,通过实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增强法制工作团队的实战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发挥税务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
加大税务公职律师“全市响应”工作力度,安排公职律师分轮次在市局层面综合处理和响应全市税务法治工作需求;进一步贯彻税务总局“分类培养、重在实践”的工作要求,拓展本市36名税务公职律师在税制改革、税务执法、行政管理等领域的参与力度,更大程度发挥公职律师参谋助手作用;市、区两级税务机关已聘请24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外部法律顾问,顾问人数达60名,能够根据税务机关民事、行政、刑事、劳动等多方位实际需求,提供专业、规范、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贯彻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履行全面推进依法治税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法治建设谋划部署、检查指导、推动落实的职能作用,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市税务系统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让法治成为上海税务新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
(二)加强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
根据市局全面加强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建设要求,实现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化常态化运转,充分发挥其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实现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推进。各基层单位依法行政工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普遍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相关制度办法,把依法行政的机制性安排、重大决策部署等纳入领导小组集体讨论。1-12月,共组织召开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3次,有效统筹推进本市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工作。
2020年度,全市税务系统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法治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但与上级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期望相比,特别是对标《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税务总局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一是在推动法治思维观念转变方面,个别税务干部的法治观念比较淡薄,对法治思维、税法精神理解不透彻;二是在推动法治工作机制建设方面,各单位法治工作制度建设、工作推进、法制力量配备等方面还存在参差不齐、发展不平衡的情形;三是在推动执法方式优化方面,执法实践中还发现部分执法环节片面强调实体优先、忽视正当合理程序的现象。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年,是税务系统“十四五”时期全面深化依法治税工作的首个年度,市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筑牢税收法治基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发挥法治的支撑保障职能,为“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定的法治保障。具体如下:
一是加快税收法治制度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税务总局、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规划,抓紧梳理本市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落实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若干措施,对表对标高质量完成有关工作;契合税务改革、税制改革以及新形势下工作需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政策法规制度,以制度执行的刚性促进工作落实,更好地服务全局。
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制。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领导,结合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1-2次法治专题讲座,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将提升税收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摆在税收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贯彻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更好地指导全市税收政策法规工作实践;创新领导干部会前学法长效机制,通过法律学习、案例分析、专家讲法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三是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实施。聚焦“四大功能”“三大任务、一大平台”“四大品牌”等重点任务,有力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依法组织收入,服务重点战略实施;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等税收政策的细化研究,加强与本市相关部门的沟通,争取上级部门政策支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稳妥推进税收政策落地;积极推动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措施,研究“推进税收政策执行标准规范统一”工作。
四是深化税务司法协同共治格局。进一步健全市局与市高院衔接机制,加强衔接协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形成推动税收征管实践工作的共治格局,在协助司法执行、涉税信息共享、涉税审判研究等形成更多落地成果;落实税务执法与公益诉讼工作衔接机制相关具体举措,形成共商共建税检衔接机制,努力实现最佳行政执法状态。
五是加强法制制度执行。推动落实法制建议书制度,在税务行政复议应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涉税法制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制指引作用,实现“建议一个点,提醒整个面”,主动将法制风险化解在小、化解在前,严格对照权责清单实施,推动税务机关依法规范透明行权;落实涉税司法建议、涉税检察建议全程管理制度,提高“两个建议”的办理水平。
六是全面深化执法三项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落地工作,服务保障精准执法;进一步理顺完善市、区两级统一税务执法公示平台,实现清单内公示事项及时准确维护;推动征管类和稽查类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实施,完善“6+7”执法事项音像记录和用语规范工作指引;落实分级分类法制审核,提升法制审核信息化水平和审核业务能力;加强“三项制度”工作总结和亮点提炼,积累实践经验并形成实效。
七是提升复议应诉工作能力。发挥行政复议解决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继续探索涉税纠纷多元化解决途径,着力做好源头化解、实质化解;关注涉税涉费争议,加强案件跟踪分析,妥善应对化解争议,保障各项税收改革工作平稳推进;落实行政复议案件信息报送制度,加强类案调研和总结分析;做好税务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例储备编撰工作,积极上报典型案例;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提高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能力。
八是落实税务简政放权举措。持续推动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深化权责清单制度的落地运用。探索权责清单与部门岗责的对接融合,提升权责清单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持续推进清单事项在“一网通办”的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发挥清单的外部指引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强行政许可事项实时监督,严格执行审批时限零超时制度;积极落实取消税务证明事项相关工作,按照税务总局部署推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
九是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加大税收法治工作创新举措和探索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创新项目;根据税务总局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体系和市政府法治政府优秀案例创建要求,积极组织参与各级示范创建活动,宣传推广税收法治建设优秀做法、典型亮点,推动提升法治建设整体工作水平,培育先进法治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