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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21-2025年工作规划

发布时间:2021-08-25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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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目标

  到2022年,进一步深化拓展动态“信用+风险”监控体系试点、精细化纳税服务试点,巩固提升云化智慧税务建设成效。到2023年,基本建成与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相适应的税务执法新体系、税费服务新体系、税务监管新体系和形成税收共治新格局,税收征管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建成全国一流的智慧税务生态体系,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1.大力推进智慧税务建设。落实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的要求,科学有序推进税务领域全面数字化转型,推进上海一体化智慧税务建设领跑全国。

  2.深度融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不断拓展税务事项“一网通办”,深化推进“不见面办理”,探索与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相衔接的税收网格化服务与管理。

  3.拓展动态“信用+风险”监控管理在电子税务局的创新应用。将动态“信用+风险”管理理念贯穿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全过程,驱动制度创新和业务变革,丰富电子税务局线上线下应用场景。

  4.有序有力推进数据共享。推动跨部门涉税涉费数据汇聚联通,推动建成涉税涉费数据常态化、制度化共享协调机制。

  5.深化税收大数据应用。强化税收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打造“上海税收经济发展指数”等税收分析拳头产品。

  6.积极参与发票电子化改革。上线应用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二)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1.加强税费征收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税费收入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合力,共同做好地方税费征收管理,增强地方公共财力可持续性。

  2.健全地方税费法规政策。做好新税法实施后各项征管准备和宣传培训辅导工作,确保平稳实施。

  3.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探索非强制性执法方式。

  4.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加强对税务执法行为的监督,完善税务执法内部控制监督体系,建立健全税务内部执法风险自检自查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执法风险防控综合能力。

  (三)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

  1.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精简税费优惠政策申报办理流程和手续,逐步推行税费优惠政策“智能推送+申报即享+事后监督”服务方式。

  2.大幅减轻办税缴费负担。依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涉税涉费事项减资料、减环节、减时间。

  3. 全面推进智能型纳税缴费服务。不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全程网上办、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

  4.建成国际一流纳税服务营商环境。进一步压缩办税次数、办税时间,推行多税种综合申报。不断优化简化开业、变更、注销等业务流程,进一步优化破产企业涉税事项办理流程。

  5.强化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保护。探索建立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有效收集、快速响应和及时反馈渠道,健全“好差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精准有效实施税务监管

  1.大力推行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实名办税缴费,健全以信用评价、监控预警、风险应对为核心的新型税收监管机制,既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2.建设风险精准防控体系。运用税收大数据提升税收风险精准识别和快速应对能力,强化风险应对质量管理和风险联动反馈,打造“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风险动态防控体系。

  3.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管。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和人群,根据税收风险适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

  4.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强化税务与公安、海关、人民银行联合办案,精准有效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行为。

  (五)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

  1.服务国家战略和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发挥税务保障性作用,助力强化“四大功能”、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发展“五型经济”,加快打造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

  2.服务区域经济协同发展。进一步落实税收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各项征管服务创新举措,便利企业跨省税费事项通办。

  3.持续加强部门协作。推进非税收入平稳有序划转,实现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高效便利征收,建立健全征收职责划转后部门间全过程依法、有序、规范的管理机制。

  4.营造诚信纳税氛围。通过税法宣传月、“青少年税法学堂”专题网站、税法进校园活动、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法普及活动,营造诚信纳税的浓厚氛围。

  5.持续强化国际税收合作。深入推进“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设,充分发挥12366上海(国际)纳税服务中心作用,为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提供支撑。

  (六)强化税务组织保障

  1.发挥双重领导优势。进一步夯实常态化双重管理机制,健全完善上一级税务局党委与下一级税务局所在地方党委的协调会商机制。

  2.提升资源配置效率。调优配强风险管理、税费分析、大数据应用、税务稽查、税收信息化等领域力量。

  3.强化税收征管经费保障。严格执行税务部门经费保障实施办法,做好税收征管经费保障工作。

  4.提升绩效考核评价。在实现税务执法、税费服务、税务监管行为全过程记录和数字化智能归集的基础上,推动实现绩效管理自动化考评,促进工作质效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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