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和重要部署,坚持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4次,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毫不动摇地推进依法治税;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教育培训常态化,列入法制干部培训、公职律师培训、“远程教育”“学习兴税”等必修课程;宪法宣传周期间,市、区两级税务部门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掀起税务系统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将“深入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任务事项纳入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并贯穿年度工作持续督促落实;党委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本单位工作的重要位置,召开以推进法治建设为主题的党委会议1次,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突出法治为民导向,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三)践行法治为民办实事初心
“优化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是本市税务系统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成果,被中共上海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确定为2021年市级“十大法治为民实事”项目。在扎实推进中,形成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组,与市人大法工委、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开展多方调研,注重市、区两级税务部门上下联动;在项目落地上,发布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操作指南2.0版,组建办税服务联络员机制,提供标准化、精细化涉税服务;在共治共管上,与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建立加强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协作机制,推动司法领域更大广度的精诚共治。2021年度,共有844户企业通过新流程快速进入破产涉税程序,其中:4户企业借助税务机关提供的税收支持政策完成重整,3户企业完成和解;10余户企业享受共计约4900万元税收优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履行依法组织收入职责
坚决贯彻关于“守牢底线,坚决不收‘过头税费’”的精神,圆满完成各级税收收入任务。2021年,本市税务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完成15318.3亿元,同比增收2265.6亿元,增长17.4%,比2019年同期增长11.8%,两年平均增长5.7%。2021年,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社保费收入完成4849.0亿元,征收非税收入1828.1亿元。
(二)促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
统筹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减轻市场主体税费负担,制发《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做好现阶段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发挥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作用,形成政策落实工作合力;组织召开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例会6次,做好2021年新出台及延续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总结减税降费阶段新成效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评估,提出税收政策建议。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联合十六部门发布《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围绕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研究推出48项改革举措;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出完善机制体制、优化市场环境、规范办税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监管水平等五大类33条具体措施;秉承柔性执法理念,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营造宽严相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长三角区域内常见的18项税务违法行为“首违不罚”与税务总局“首违不罚”清单的有机衔接,进一步统一长三角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让税收监管有力度更有温度,大大提升了市场主体的满意度、获得感。
(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围绕促进重点产业发展、吸引境外高端紧缺人才等,推进税收优惠政策顺利实施;聚焦支持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和数字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研提税收政策及征管服务措施建议;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联席会议机制,推进跨区域业务,实现异地缴税等相关举措;响应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研发费加计扣除新政落实落地;强化优惠政策精准落实,利用税收大数据,筛选享受企业名单,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五)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开创本市税务系统“以税保支”的特色工作格局。通过促进税收政策落实、激发“银税互动”平台功效、完善破产企业涉税处理等举措,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促进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稳妥解决,着力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该项工作获得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先进集体表彰,成为全国税务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集体。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
按照税务总局“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积极畅通网上办税渠道,扩大网上办理范围,在税务总局185项“非接触式”办税清单的基础上,扩充梳理网上可以办理的事项清单,共形成277个事项的“全程网上办”清单,同步明确办理渠道和办理方式,有效助力疫情期间纳税人正常办理涉税业务;积极推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发工作通知,召开动员部署培训会议,调整业务流程,进一步减证便民;正式上线电子营业执照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功能,已实现手机微信、支付宝直接办理,支持“刷脸”认证;依托创新版电子税务局对“动态信用、动态风险”进行落地和应用,融入“双动”内容,形成税务部门、企业、自然人、政府部门联动协同、共享共治的数字化税收治理生态体系。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本市税务规范性文件审查,注重听取意见、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等制度;依托信息化管理系统,组织开展市局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首次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形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对外公布,清理结果包含全文有效107件,全文废止或失效23件,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49件。组织开展对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5次专项规范性文件清理,提高税务规范性文件质量,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民主性、确定性。
(二)加强税收政策执行反馈
持续开展税收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密切跟踪关注经济发展新形势新情况,围绕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税务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加强政策执行效应分析和执行反馈;布置开展全市层面“一局一业”税收政策研究专题工作,聚焦各区优势产业、重点行业,布局实施税收政策的全流程跟踪问效,开展政策执行影响因素分析,提升税收政策落实、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质量。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强化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意识
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及上海市“1+7”个重大行政决策相关配套文件,强化税务机关依法决策意识。将“是否坚定不移增强制度意识,强化制度执行,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自觉对标对表,带头维护制度权威,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等依法决策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严格规范执行市局工作规则,1-12月,共召开局务会议12次、局长办公会议30次,研究部署本市税务工作中的重大、重要事项,为确保深化征管改革任务、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完成税费收入任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税收治理效能等全年重点税收任务,提供了明确的目标方向、坚实的组织保障和高效的统筹机制。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外网站开设“重大行政决策专栏”,集中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提前发布征求意见和反馈结果等内容;《本市车辆车船税代收代缴事项》《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 账证 征收 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3项内容列为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公开公众意见收集采纳、会议审议等情况,并按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作出行政决策。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按照《上海市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形成 142 项改革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推动建成与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相适应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全方位提升税务执法能力;积极推进税务总局交给上海的发票电子化、精细服务、动态“信用+监管”新型监控体系等专项试点,构建“三员合一”稽查新模式,推行“一案式”智慧稽查,实现全流程规范化、智能化操作,依标准建设稽查专业执法场所,配齐办案工具包,优化执法方式、完善税务监管体系。
(二)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扎实推进税务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明确重点稽查名录库、异常稽查对象名录库调整方案、名单抽取方式、多渠道落实“一公开”等相关工作安排,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2021年,从省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以不低于20%的比例抽取了620余户企业部署开展了双随机工作,结合前期疑点分析情况,合计自查补缴1.4亿元。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面上普遍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2次,紧盯税务执法中存在的执法风险和不规范不文明现象等,推进“三项制度”在业务工作中的主动应用。针对基层反映强烈的增值税发票最高限额百万元升版实地查验数量大、流程不统一等问题,积极推动全过程记录与最高开票限额实地查验业务的有机融合;按照“精确执法”要求,积极优化全过程记录平台建设,搭建形成全市征管领域统一的音像记录查询管理平台,为构建以“三项制度”为内核、权责清单为主线、信息系统为支撑的新型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奠定基础。
(四)依法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落实税务总局“双打”工作部署,加强与公安经侦部门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税收秩序;依法做好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提升涉嫌犯罪案件案移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发挥打虚打骗工作的震慑作用。
(五)税务权责清单建设
在公布全市统一规范的税务权责清单体系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权责事项标准化建设,补充、完善权责事项信息表和职权运行流程图,与“一网通办”实现有序衔接;制发本市税务系统深化权责清单运用推行知权明责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深化权责清单运用,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知权明责工作,让税务执法人员对照权责清单认领本职岗位的行政职权和职责,充分发挥权责清单的监督制约作用,实现执法人员将法律权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助力推动税务机关精确执法、规范执法。
(六)健全执法人员管理机制
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等教育培训需求分层分类调研,从不同层面开展专项培训,全面提升执法类干部综合素养和专业技能;通过加强新进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丰富执法队伍法学理论知识,提升遵法用法能力。在2021年全国税务系统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中,抓岗位实训和业务培训相结合,努力提高新入职干部法治意识、业务水平,获得平均成绩全国排名第一的好成绩。
(七)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始终把税收普法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落细;市、区两级税务机关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组织上下对应、工作互相响应、信息及时反应的工作局面;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加强税务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全体税务干部法治素养;本市税务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制定本市税务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本市税务系统紧急重大情况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等,从组织指挥、工作职责、应急响应、应急保障、监督管理、奖励与惩罚等方面细化工作内容、任务分工;建立健全市、区两级应急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责任,加强职能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开展应急方案实作演练,不断提升处置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2021年,本市税务系统安全保卫、办税服务场所等方面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形成市级、区级、办税服务场所三级联动应对机制,满足办税服务资源动态调整和应急响应要求;制定办税服务场所应急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办税服务场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办税服务场所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调控纳税服务资源配置,提升纳税服务科学化管理水平,建立市区两级纳税服务运营中心,实现对全市办税服务场所的全局监控和集中展示,对突发事件及时预警,实现对办税服务场所的远程指挥,跨层级现场决策,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效率。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效
持续加强涉税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畅通行政复议等多元化纠纷化解渠道,妥善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强化行政应诉协同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组织税务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1-12月,市、区两级税务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申请72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44件;其中,在已办结案件中,维持原行政行为或驳回复议申请的共30件,占比71.43%;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行政行为或责令履行共4件,直接纠错率9.52%;1-12月,共应对涉税行政诉讼案件35件,已作出一审判决或裁定的案件共计31件,其中,市级税务机关负责人出庭1次,区级税务机关负责人出庭23次。
(二)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贯彻落实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管理办法》,修订并重新发布《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建立“集中书面审理,现场专题会议”的审理方式,提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效率,积极探索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1-12月,共受理审理重大税务案件4件,审结4件,有效推进税务机关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三)扎实做好涉税信访工作
凸显法治在信访问题解决中的主体地位,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加强分类处理后内部职能部门间的分工协作,做到分得出、有人接,走得通;贯彻落实本市税务系统信访工作规程,确保信访工作各关键环节工作准确规范及时。强化初信初访工作;认真抓好基础业务关键环节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办信实效。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统筹谋划,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党委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意见要求,制定本市税务系统党委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责任清单,聚焦党委全面监督、接受地方党政机关监督、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和群众民主监督、接受社会监督6方面监督事项,建立112条任务的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压实监督责任,促进各类监督主体明责、履责、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推进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规范运行。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进税务机关及税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税收执法考核、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提高监督质效。不断优化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流程,优化陈述申辩流程,提升调查核实效率;按月做好税收执法考核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梳理分析近年本市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提出要求,进一步推动执法责任制工作。
(三)全面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和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持续以专题形式综合展示公开内容,加大对税费优惠政策、办税缴费便利化、宣传咨询一体化等方面宣传。强化政策多元化解读,对今年制定的政策类文件100%开展多元化解读,通过图解、视频、动漫等解读产品向社会大众开展宣传辅导。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推出“企业纳税缴费一件事”和”残保金征缴一件事”集成式的公开标准应用产品,方便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
(四)实现政策解读精准推送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政策解读精准推送试点工作,以企业“清晰读懂一件事”为导向,通过上海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企业专属网页开展税费政策解读精准推送。将重要税费政策、解读材料及办理途径等内容,汇集成综合性页面信息精准推送至企业,让企业能更好地读懂政策、理解政策和享受政策。2021年,针对研发费加计扣除、机动车行业发票使用开具和动漫企业优惠政策延续等最新政策开展了6批次3.8万余户企业的精准推送,实现从“企业找政策”到“政策找企业”的转变,满足企业“可查可办”“阅后即办”的需求。
(五)集中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组织开展全系统“政府开放月”活动,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便民办税举措,以“科创赋能 共话税收”“办税体验”“税收精准服务”等主题,市区两级税务部门陆续开展了20场政府开放活动,邀请了社会公众、纳税人缴费人、媒体记者和青少年学生等共186人走进税务部门了解税收工作,通过座谈会、沙龙和调查问卷等方式主动听取和征求意见建议。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一)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
2021年,本市共上线“一网通办”税务事项310项(含子项),其中“不见面办理”290项,占比93.5%;“零材料提交”203项,占比65.5%,“无人工干预”179项,占比57.7%。1-12月,税务事项共办理1807.15万笔,同比增加112.8%;税务事项全程网办率为98%,纳税申报网办率超过99%,超过85%的发票通过专业配送免费直达企业。通过“数据+规则”驱动,实现137项高频事项机器自动审核、即时办结;构建“三位一体”智能咨询体系,智能咨询日均服务量占全市咨询量50%以上。
(二)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
围绕深入推动“以数治税”、“智慧税务”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探索内外部数据共享融合应用,在服务税收改革、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中取得一批协同共治实践新亮点、新成果。1-12月,实现与公安、财政等43家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获得114个市级资源服务接口和3个国家资源服务接口授权,有效支撑非税收入划转、个人所得税管理、“一件事”办理、房地产业务联办、税收优惠政策精准落地等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和税费服务智能升级。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
积极践行以数赋能,强化智能风控平台建设,按照“一户式”理念,建立“事前服务+事中提醒+事后风险应对”全链条管理机制,推动执法、监管靠前站位、靶向发力,推动执法、监管和服务的有机结合。1-12月,开展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双向监控,落地优惠共计2.0亿元。依托一网通办,创新开展“一企一策”政策体检服务,帮助纳税人在线自助匹配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强化事中风险提醒,2021年向企业推送提醒18万余户次,涉及自然人45.6万人。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贯彻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履行全面推进依法治税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法治建设谋划部署、检查指导、推动落实的职能作用,把全市税务系统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让法治成为上海税务新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
(二)加强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
根据本市税务系统全面加强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建设要求,实现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化常态化运转,充分发挥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实现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推进。1-12月,共组织召开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4次,研究审议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复议应诉报告等。
(三)健全领导学法用法机制
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会前学法等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行政处罚法》《关于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等共6次;坚持凡训必法,把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等法纪相关教育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任务,列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和日常学习内容,开设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暨法规科长及公职律师培训班,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各类人才培训等重点项目中有针对性地设置法纪教学专题,在税收专业化能力培训中有机融入法纪教育相关内容,持续激发领导干部和税务干部明纪守法、学法用法的内生自觉。
(四)持续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不断健全公职律师全市响应和统筹使用机制,为全市35名公职律师搭建实践锻炼平台,在调解税费争议、促进纠纷化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开展第三批税务公职律师选拔,经自荐、推荐、书面审查和面试审查选出14名人员补充公职律师队伍,报市司法局审批;探索高素质专业化法治人才建设的新路径,支持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服务地方经济和开拓创新探索多元化争议化解机制,建立了“公职律师法律服务站”“法证先锋服务组”等基层公职律师服务品牌。
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成效,法治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但与上级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期望相比,特别是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会议精神不够深入;二是法治思维观念有待进一步强化,个别税务干部的法治观念比较淡薄,对法治思维、税法精神理解不透彻;三是在推动法治工作机制建设方面,各基层税务部门法治工作制度建设、工作推进、法制力量配备等方面还存在参差不齐、发展不平衡的情形;四是在推动执法方式优化方面,还发现部分执法不够规范等现象。
2022年,本市税务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税务总局、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在依法组织税费收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严厉打击偷逃税等方面持续发力、提质增效,进一步筑牢税收法治基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发挥法治的支撑保障职能,为奋力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定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