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2022年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2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本清单。
一、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强涉及退税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
1.系统集成、精准推送已出台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开展有针对性的辅导工作,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愿享尽享。(市局纳税服务处牵头,市局机关各处室配合)
2.强化推送结果效应分析,持续提升推送政策的覆盖面和精准性。(市局纳税服务处、第五税务分局牵头,市局机关各处室配合)
3.依托上海税务网站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动态更新并免费开放。(市局办公室、法规处牵头,市局机关各处室配合)
4.强化线下政策推送,开展“政策进社(园)区”“政策进楼宇”等定向精准推送。(市局办公室、纳税服务处牵头,各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配合)
5.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特别是骗取留抵退税等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市局办公室、市税务稽查局牵头,各跨区域稽查局配合)
(二)加强税费政策宣传解读
6.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针对新出台的税费政策,由起草部门根据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确定解读重点,并采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元形式,让解读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局政策制定处室牵头,市局办公室配合)
7.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力度,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市局政策制定处室牵头,市局办公室、第四税务分局配合)
8.以公开促服务,着力优化12366热线和办税服务厅等税费政策咨询渠道建设,做好12366与12345热线对接工作,提供7×24小时纳税缴费咨询人工服务。(市局纳税服务处、第四税务分局牵头,各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配合)
9.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优化升级12366智能咨询功能,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更好解答与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第四税务分局牵头,市局纳税服务处、征管科技处、信息中心配合)
10.务实推进办税场所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政策文件网上查询、税费宣传辅导等服务。(市局办公室、纳税服务处牵头,各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配合)
(三)集中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
11.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结合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鼓励通过云直播、VR展示等新形式,多渠道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提前统筹部署,集中开展线下开放活动,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市局办公室牵头,各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配合)
二、提高税费政策公开质量
(四)深化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12.高质量发布税务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在上海税务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税务规范性文件”栏目,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税务规范性文件。(市局办公室、法规处牵头,市局机关各处室配合)
(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3.发布年度上海税收营商环境白皮书。(市局纳税服务处牵头,市局机关各处室配合)
14.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动态拓展更新“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及事项清单。(市局征管科技处牵头,市局机关各处室配合)
(六)政民互动回应社会关切
15.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探索并实施开放政策文件发布页面的网民留言功能。(市局办公室牵头,市局机关各处室配合)
16.完善网上留言办理机制,提升网上咨询处理质效,业务主管部门针对网上咨询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第四税务分局牵头,市局机关各处室、各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配合)
三、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七)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17.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市局办公室牵头,市局机关各处室、各区税务局、各税务分局、各稽查局配合)
18.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市局法规处牵头,市局办公室配合)
(八)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19.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政府信息的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可在办税服务厅等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市局办公室牵头,市局机关各处室、各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和各稽查局配合)
(九)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
20.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优化办理程序,强化与申请人之间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升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继续施行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定期审查历史公文属性,并加强转化公开。(市局办公室牵头,市局机关各处室、各区税务局、各税务分局、各稽查局配合)
(十)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21.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税务网站与税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2022年底前,上海税务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推进上海税务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市局办公室牵头,市局征管科技处、信息中心配合)
22.深入推进税务网站集约化,强化税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协同,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开设“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专题网页,集成展示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及落实成效。(市局办公室牵头,市局减税办配合)
23.完善网站智能搜索功能,优化专题专栏和互动功能设置。完成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处理答复。(市局办公室牵头,市局机关各处室、信息中心配合)
24.梳理政策文件有效性标识,健全及时更新和定期更新机制。(市局办公室牵头,市局机关各处室配合)
四、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监督保障
25.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切实发挥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协调解决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和疑难瓶颈问题。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关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年内至少专门听取1次工作汇报。(市局办公室牵头,各区税务局、各税务分局、各稽查局配合)
26.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针对新进公务员、政务公开联络员、基层税务干部等,组织通识培训和专项培训,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市局办公室牵头,市局人事教育处配合)
27.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列入绩效考核指标,通过考核促公开促规范。(市局办公室牵头,各区税务局、各税务分局、各稽查局配合)
(十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28.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涉税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决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释疑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市局办公室牵头,市局机关各处室、各区税务局、各税务分局、各稽查局配合)
29.加大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信用信息公开力度,为纳税人自主选择涉税专业服务提供便利。(市局纳税服务处牵头,各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配合)
(十三)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30.各单位要对照本清单确定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要将本清单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市局办公室牵头,市局机关各处室、各区税务局、各税务分局、各稽查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