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以下称“上海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和重要部署,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税务法治制度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努力开拓全面依法治税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强化理论武装
上海市税务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借助“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定期组织领导干部会前学法,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牢记服务“国之大者”,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深化法治建设的具体举措。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履行组织收入职责。在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紧紧围绕减税降费、组织收入两条主线,努力克服多重减收因素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坚决贯彻关于“守牢底线,坚决不收‘过头税费’”的精神,圆满完成各级税收收入任务。全市全年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15473.6亿元,同比增长1.0%。
(二)全面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持续全面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将税费政策红利转化为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现实效益,提振和改善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和预期,厚植经济税源持续增长的坚实根基。全力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税政策。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2552.8亿元。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部署,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攻坚突破,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运用大数据精准推送优惠政策,实现“政策找人”。上线全国税务系统首个英文智能语音服务,率先实现双语智能咨询解答。构建“集中部署+智能应答+全程互动”征纳互动新模式,实现随问随办。在税收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过程中,上海共有6项改革举措在全国范围复制推广,发挥了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四)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聚焦服务重大战略、重大改革和税务总局交办的重要试点任务,持续深化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税收改革创新,加速推动长三角税收一体化,积极支持科创中心建设,为上海深化“五个中心”建设、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税收支撑。依托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和大数据应用,创新推出“一键式”税收优惠政策体检服务,推动税费支持政策落稳落准、退税退快退好。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紧实施税费政策供给。积极研究助企纾困税收支持措施,主动参与市政府文件制定,研提助企纾困6条、恢复重振10条、稳增长8条税务措施,分别纳入《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上海市关于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为经济恢复重振注入源源动力。
(二)做好税费政策执行反馈。发挥问题快速反应机制作用,及时向税务总局报送政策落实风险问题和案例,为有效防范风险提供支撑。积极配合税务总局就税收服务“三新一高”、促进共同富裕、支持科技创新、助力制造业发展、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等专题分析落实情况及政策效应,形成调研材料。组织各区税务局深入开展“一局一业”综合税政研究,提出税费支持完善政策建议。
(三)完善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修订《上海市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建立权益性审核机制,规范文件审查程序,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日常管理,落实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等制度,对本市开展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明确印花税纳税期限等税务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意见。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规范执行市局工作规则,通过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形式,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定、重要会议精神,不折不扣落实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增强行政决策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上海市税费征收保障办法》等内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公开目录,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三)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以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充分发挥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中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作用。通过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平台、“随申办”APP、上海市税务局官网等平台开展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工作建议征集,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税收工作的关切。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深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三年全面推行情况,组织修订并重新印发三个实施办法。强化对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事项的日常维护,开展对音像记录管理平台和存储情况的工作调研,进一步优化全过程记录平台建设,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积极探索柔性监管机制。扎实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实现长三角区域全部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按照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工作的要求,统筹推进4个区税务局开展风险提醒、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工作。按照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方案要求,制定不予实施强制措施清单,推动营造更加包容审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筹税务总局下发、本市自选、日常协查、涉税举报等各类检查任务情况,结合各稽查局稽查人力资源配置等因素,制定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明确省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调整方案、随机检查对象抽取方式、抽查清单公示等工作安排。
(四)依法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依托六部门常态化协作机制,严厉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虚开发票和出口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有力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将税收执法与税收普法工作有机融合,把普法工作融入税收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各环节,不断增强公众税收法治意识。紧扣第31个税收宣传月“税收优惠促发展 惠企利民向未来”主题,以线上方式启动税收宣传月,联合新经济平台、新媒体平台、新数字平台开展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宣传,累计举办云直播、云课堂等100余场、覆盖27万人次。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助力打赢“大上海保卫战”。积极宣传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采取“非接触式”“全预约”办税缴费。修订办税缴费服务场所疫情防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工作预案,依法做好应急处置,确保本市各办税服务场所安全、平稳运行。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全市税务系统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38件。丰富拓展复议审理方式,推动书面与听证审理相结合模式,确保税务复议公正透明。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短信平台发送中止审理、补正通知等提示信息。
(二)加强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全市税务系统共应对行政诉讼案件25件,其中,区级税务机关参加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常态化,区级税务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实现100%。通过旁听庭审、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提升市、区两级税务机关行政应诉能力。
(三)优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机制,探索“集中书面审理,现场专题会议”、“审前把关、审中沟通、审后反馈”审理方式,不断提高案件审理效率。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不断健全内控工作体系。着力构建“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持续提升内部风险防控综合能力。有序开展内部风险自检自查工作,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综合效能。针对政策落实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化外部监督结果运用。
(二)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根据有关规定,统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按照“检查、整改、提高”的原则,对现场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审计意见,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整改,并督促其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为抓手,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积极促进税收执法、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改进和提高。
(三)健全税务权责清单制度。持续推进权责事项标准化建设,补充、完善权责事项信息表和职权运行流程图,与“一网通办”实现有序衔接。不断深化权责清单拓展应用,构建知权明责长效工作机制。按照税收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整体安排,向三省两市税务机关共享推广知权明责工作,更好发挥权责清单运用效能,推动提升长三角区域税务执法精确度。
(四)全面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公文加强保密审核。强化政务公开线上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税务网站和税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增加目录导航、目录索引和信息检索,方便公众快速、准确获取主动公开信息。加强办税服务场所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政策查询、纳税缴费辅导等服务。
(五)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聚焦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设置“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专栏,集成公布税费优惠政策,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更新发布办税指南,明确办理材料、流程、注意事项等,便利纳税人办税。加大对骗取留抵退税、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等涉税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六)不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梳理网站“政策法规库”栏目所有文件,更新有效性标识、失效废止依据等,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准确了解税费政策。政策发布页面设置网民留言,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收政策的意见建议,针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税收优惠政策精准推送范围由企业拓展到个人,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聚焦疫情期间办税缴费急难事办理和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成效,推出“税企同心战疫情”“税费优惠落地看成效”系列视频。
九、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总体部署,坚持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党委主动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积极落实税务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本单位工作的重要位置,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加强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法治建设谋划部署、检查指导、推动落实的职能作用。组织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审议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三项制度”实施办法修订、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调整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等工作情况。坚持抓住“关键少数”,组织开展会前学法,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税收工作的能力。
(三)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开展多层次法治工作调研、法制工作例会,组织行政诉讼集中旁听案件审理,举办法制科长和公职律师脱产培训班,有效提升法治工作队伍税收与法律相结合的业务能力。积极开展全市公职律师法律服务“三个集中”响应平台,采取法律问题集中报告,服务需求集中调配、公职律师集中指派,有效统筹法律人才资源,为税收法治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2022年,上海市税务局法治建设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法治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但与全面依法治国和税收现代化的目标相比,与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税收法治工作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税收法治建设的创新性还有待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观念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的法治制度建设、法制力量配备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力度。
2023年,上海市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税,依法依规做好组织收入和减税降费,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和地方经济发展,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力推进征管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服务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