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静安区税务局、虹口区税务局、奉贤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人事教育处(老干部处)、机关党委:
经市局党委 2024年3月4日讨论,决定:
丰卫东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局长;
刘俊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局长;
焦涵沁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人事教育处(老干部处)副处长;
王礼颖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机关党委副处级领导干部。
免去丰卫东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俊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礼颖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总会计师职务;
免去焦涵沁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机关党委副处级领导干部职务。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