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为本机关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公开数据。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上海税务网站(shanghai.chinata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邮编:200030,电话:021-54679568转12083分机,电子邮箱:zfxxgk@csj.shangha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大力推进“五公开”,加大解读力度,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制度规范,为持续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上海税收现代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19年,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向公众提供服务类信息147条。主动公开范围主要包括:
一是规范性文件,制发《关于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具体范围和缴纳期限的公告》,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标注;
二是机构基本信息,及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三是重点领域及政策解读,结合社会关注热点,开设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改革及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专栏集中展示相关信息,发布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等税收政策,同步发布图解、视频、动漫等解读产品;
四是税收收入统计信息,分税种、按季度发布2019年全市税收收入统计情况;
五是对外服务管理类信息,更新办税指南,发布通知公告、提示提醒、热点问答等,发布最新版“最多跑一次”清单,完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升级智能咨询平台等;
六是行政权力信息,及时更新权责清单,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完善“双公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开等;
七是财务及政府采购信息,按上级要求公开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招标及成交公告、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示等各类政府采购信息64条;
八是公务员招录信息,包括招考职位名额、面试体检通知、录用公告等;
九是其他信息,公开本市税务系统年度重点工作等计划总结报告,发布税收新闻等动态类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持续更新数据开放产品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本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1件,2018年结转1件,共答复224件,2019年结转至下年度处理8件。
从申请主体看,以自然人申请人为主,占95.67%,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全部为商业企业,占4.33%。从申请渠道来看,网络申请178件,占77.06%;信函申请53件,占22.94%。从申请内容来看,属于涉税举报的占38.52%,申请企业涉税信息的占32.9%,申请税收政策占11.26%,申请税收统计数据占6.06%,申请机构人事信息占6.06%,其他占5.2%。
2019年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具体数据详见本报告第三部分。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的管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审查,通过电子化流程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人,审核环节落实到位,强化公开信息发布规范,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探索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当前情势及依申请公开的情况,逐步推进依申请信息转主动公开。2019年将1件依申请公开信息转为主动公开。
(四)平台建设
本机关以上海税务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公开查询点、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其他公开渠道建设。
税务网站方面,打造全新的政务公开专栏,以“五公开”为主线对公开事项进行分类梳理,集中展现政府行为公开各环节。紧紧围绕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改革等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宣传,举办局长在线访谈对重大事项进行解读。2019年上海税务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532篇,访问量达8.7亿次,政务公开专栏访问量达145万次。
政务新媒体方面,第一时间公开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产品,及时推送操作指南,推出减税降费计算器小程序,上线微信版电子税务局等。2019年上海税务微信发布信息1086篇,阅读量超过1373万人次,粉丝总数超155万;上海税务微博共发布稿件1815篇,阅读量约1900万,粉丝总数超25万。
公开查阅点方面,更新本机关信息公开查阅点相关设备,持续提供各类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全年通过公共查阅点接待信息查询49人次。及时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资料和电子信息。
新闻媒体方面,参与市政府“2019年本市减轻企业负担措施”新闻发布会、“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新闻通气会,召开“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宣讲会,开展“媒体请进来”开放日活动等。2019年结合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全面宣传,在各级媒体发布报道超1000篇,实现电视台、报纸、杂志刊物、网络媒体全覆盖。
12366纳税服务热线方面,进一步优化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听得见”的信息公开服务,升级“三位一体”智能咨询,包括语音、微信及网站智能咨询服务,2019年共提供智能咨询服务216万人次。
其他公开渠道,税收宣传月期间,紧紧围绕“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开展八大类丰富多彩的特色宣传活动,将政务公开深入基层村居,进入热门商圈,覆盖交通工具等;短信平台,向纳税人推送个人办税等各类重要信息共1124万条,配合开展政策公开、通知公告和办税提醒等。
(五)监督保障
社会评议方面,2019年本机关通过上海税务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点评工作,对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和内容、获取信息的方式及便捷度等进行调查,对整体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达99.06%。
工作考核方面,2019年本机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市税务系统绩效考核,主要从公开信息审查等方面对本级及下属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2019年本级及下属机构均未出现扣分的情况。
监督举报方面,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途径,自觉接受公众监督,2019年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55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1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2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2 |
238.94万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21 |
10 |
0 |
0 |
0 |
0 |
23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7 |
0 |
0 |
0 |
0 |
0 |
2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3 |
3 |
0 |
0 |
0 |
0 |
4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1 |
0 |
0 |
0 |
0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30 |
1 |
0 |
0 |
0 |
0 |
13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1 |
5 |
0 |
0 |
0 |
0 |
16 | ||
(七)总计 |
214 |
10 |
0 |
0 |
0 |
0 |
22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8 |
0 |
0 |
0 |
0 |
0 |
8 |
说明:其他处理数量有两部分组成,一是申请人在本机关答复前主动撤销的情形,其中自然人7件,商业企业3件;二是申请内容不明确需要申请人在合理时间内补正,但申请人逾期未补正因此无法答复的情形,其中自然人4件,商业企业2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本机关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随着新《条例》的出台,本机关及时做好新旧《条例》的工作衔接和平稳过渡,并在政务公开专栏建设、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维护、“五公开”工作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公众开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依申请公开处理标准化、政策解读多样性等方面仍需加强。针对以上问题,本机关在新《条例》出台后重新制定依申请公开答复模板30个,确保答复规范统一;政策解读方面,围绕税收热点,发布图解及视频类解读产品89个,涉及减税降费、便民办税和税务软件操作等方面。
2020年,本机关将根据《条例》,结合税务总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修订本系统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公开信息审查、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等工作机制,规范本系统政务公开专栏建设,不断提升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