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热词:
上海城市精神: 海纳百川 追求卓越 开明睿智 大气谦和

1月大征期热点问答(三)(社保费办理、个人股权转让、发票开具、退税办理)

发布时间:2026-01-14 10:34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一、社保费办理

  1.企业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为员工申报社保费时,系统长时间显示“缴费处理中”,随后提示“获取缴费结果超时”,该怎么处理?

  答: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方式来确认和处理:

  第一种方式是查询社保费完税证明是否已经生成。

  第二种方式是查询网银是否已经扣款成功。

  第三种方式是等待30分钟后或隔天再查询尝试。

  2.在新电子税务局操作时,点击“社保业务”页面空白,该怎么处理?

  答:这种情况主要有三个可能的原因,大家可以逐一排查:

  (1)可能因没有权限导致页面空白,联系法人/财务核实是否已经添加相关办税权限。

  (2)系统异常,可清理浏览器缓存或更换浏览器后重试。

  (3)通过登录社保费扣缴客户端进行操作。

  3.在随申办(一网通办)中查看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缴纳信息时,页面显示“服务器异常,无法加载任何信息”,该怎么处理?

  答: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缴费高峰期导致的服务器压力过大,处理方法很简单:

  第一种方法:稍后再试。可以避开缴费高峰期。

  第二种方法:通过其他渠道查询办理。可以访问上海市电子税务局,选择“自然人业务”登录,然后进入【地方特色】-【社保业务】-【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模块,在这里可以查询缴费信息,也能办理缴费业务。

  4.在随申办(一网通办)中查询共济缴费是否扣款成功,以及扣款失败该怎么处理?

  答:首先跟大家明确共济缴费结果的查询时间,不同参保人群的查询时间不一样,大家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对应查询,不要太早查询导致查不到结果:

  第一种情况:符合续保条件,且组建家庭共济网并选择“共济缴费”的市民,从2025年12月5日起,就可以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的“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专区”查看共济缴费结果,也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地方专区查询。

  第二种情况:由所在学校集中申报参加居民医保,且已选择“共济缴费”的人员(主要是学生),从2025年12月29日起,通过上述渠道查询共济缴费结果。

  第三种情况:本市农村户籍居民,通过集中参保方式参加居民医保,且已选择“共济缴费”的人员,从2025年12月11日起,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第四种情况:通过零星参保方式申请参加2026年居民医保的人员,在医保部门审核通过的次日,就能通过上述渠道查询共济缴费结果。

  大家查询到共济缴费扣款成功后,建议在共济缴费扣款成功的10个工作日后,通过上海税务官方网站电子税务局、随申办在线下载缴费证明,或至就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和办税服务大厅打印缴费证明。

  接下来是共济缴费失败的处理方法,不同人群的处理方式也不一样:

  第一种情况:学生、幼儿:无法共济缴费或共济缴费失败的,由其所在学校、托幼机构通过税务社保费代收客户端集中办理缴费。

  第二种情况:农村户籍居民。无法共济缴费或共济缴费失败的,请确保委托扣款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余额需大于2026年度居民医保参保费金额。

  第三种情况:出资人选择共济缴费后,又自行缴纳了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因出资人职保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不足的原因,导致共济缴费失败的,则需自行缴纳居民医保参保费用。

  二、个人股权转让

  1.如何通过一网通办申请查验个人股权转让完税情况?

  答:首先要明确的是个人转让股权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纳税人应依法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取得《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完税情况表》后,才能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为了便利申请人,一网通办已经上线了“个人股权变更一件事”模块,为出让方自然人股东发起税务查验申请,查验通过后可在该办件流程中直接提交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申请。

  2.个人股权转让的整体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答:个人股权转让的完整申报流程主要包含四个步骤,大家要按顺序操作:

  第一步: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网上申报。这一步又分为三个小环节:一是股权转让资料填写;二是受让方确认股权转让信息;三是申报发起与查询。

  第二步:个人股权转让印花税申报。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分别缴纳。

  第三步:被投资企业股权变动报告。被投资企业要在股权转让发生后,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股权变动报告。

  第四步:就是我们上一个问题提到的,进行完税情况查验。

  3.在一网通办“个人股权变更一件事”模块中,股权出让方信息下拉框无法带出选项,选择不了出让方,该怎么处理?

  答:大家可以按以下步骤排查和处理:被投资企业可先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的投资方信息模块,核实投资方有效期。

  若有效期中不含当前日期,一网通办“个人股权变更一件事”模块就无法带出出让方信息。

  如果需要变更投资方,先输入原投资方信息中的有效期止”,再增行录入新投资方相关信息。输入信息后,系统自动校验所有时间段内投资方总比例,任何时间段均不允许所有投资方加总投资比例大于100%。如需修改历史投资方信息,可至线下办税服务厅办理。

  三、发票业务

  1.如何正确开具各类业务发票,比如机动车、二手车、销售/出租不动产等?

  答:开具的核心操作路径是一致的,都是通过新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步骤是: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开具】—【蓝字发票开具】进入对应模块,然后选择【立即开票】,就能办理蓝字发票开具业务。

  2.数电发票如何批量下载PDF、XML、OFD文件?

  答:数电发票的批量下载操作其实很便捷,步骤也很清晰,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下滑选择【税务数字账户】,点击进入【发票业务】;点击【发票查询统计】;点击【全量发票查询】;根据您所需查询下载的发票,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在结果展示列勾选需要下载的发票数据,点击【下载】-【下载选中】;在弹窗内选择文件下载类型,点击【确认】即可批量下载发票;还可通过上一页的【批量导入导出进度查询】功能查看本次发票批量下载的进度。

  四、退(抵)税(费)办理

  1.车辆报废后,之前已经缴纳的车船税能不能申请退税呢?

  答: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