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热词:
上海城市精神: 海纳百川 追求卓越 开明睿智 大气谦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批)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5 15:29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公告2020年第11号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2020-03-12

状态:全文有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 1.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批)

     2.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3月12日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