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热词:
上海城市精神: 海纳百川 追求卓越 开明睿智 大气谦和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五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30 13:32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6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日期:2024-05-22

状态:全文有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相关规定,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五批)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五批)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5月22日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