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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贯彻落实《2024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4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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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税发〔2024〕74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发文日期:2024-07-16
状态:全文有效
索引号:SY00242785X0202400074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名称: 关于贯彻落实《2024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状态:全文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各区工商联: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税总办纳服发〔2024〕29号)要求,结合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优化小微经营主体税费服务,聚焦落实国务院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要求,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走深走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现就贯彻落实《2024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方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4年“春雨润苗”行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小微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关切,紧密围绕“惠达小微 助稳向好”主题以及本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强化部门之间、系统上下的协同联动,推进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创新服务举措及时惠及小微经营主体,持续助力其增强信心底气、走稳发展步伐。

  二、行动安排

  在延续并深化以往三年“春雨润苗”行动10大类系列活动36项服务措施基础上,2024年重点推出12项服务措施。

  (一)面向新办主体,做好开业辅导。充分发挥精准推送“4+N”工作机制作用,进一步提高对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政策措施宣传辅导的针对性,更好实现“政策找人”。在常态化开展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基础上,重点开展好面向新办小微经营主体税费辅导的“开业第一课”,区分不同类型新办户的办税需求,向其打包推送政策解读、操作指引、风险提醒等内容,以及税费优惠政策、便利化办税缴费服务举措、提示提醒等信息,帮助企业走稳“第一步”。聚焦新办户关注度高的热点税费问题,通过线上线下培训辅导渠道,打造“新手训练营”,组织专题培训和可视答疑,帮助新办户快速办理业务流程、及时享受优惠政策。

  (二)优化自助布局,提升办理体验。优化自助办税终端布局,结合社会共治点建设,将集成式自助办税终端入驻经济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商圈等纳税人缴费人密集场所,提供24小时服务,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就近办、便捷办”。同时,聚焦小微经营主体办税缴费高频事项,进一步畅通办理环节,提供更多创新形式的智慧办税体验和多元化服务。

  (三)深化征纳互动,推进通办快办。持续深化“非接触式”办税,为小微经营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线上办理服务。完善征纳互动服务业务运营机制,充分运用征纳互动平台办问协同服务功能,制定依职分办事项清单,加快实现全程网上办。深化拓展征纳互动服务应用场景,建立收件、办理两地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依托征纳互动为小微经营主体提供跨区业务联办通办服务。按照推进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的相关要求,优化办税服务厅区域布局、服务流程,加强导税预检,开展“上前一步”的主动服务,实行“进厅快办、引导网办、窗口支撑”分流模式,切实提升小微经营主体办理效率,压缩办税成本。

  (四)完善梯度培育,助力企业成长。围绕“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三类个体工商户不同成长阶段需求,探索差异化帮扶举措;聚焦“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不同发展优势,探索个性化培育举措。深入发掘优质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潜力,实施激励举措,激活发展动力,鼓励、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逐步升级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纳税信用提升行动,重点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信用培育力度,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税直达”纳税信用提示提醒服务范围,帮助企业从源头减少失信、失信后及时修复,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感受度。

  (五)聚焦重点行业,落实全程服务。加大对科创型、制造业小微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的政策辅导力度,促进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不断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聚焦跨境小微经营主体,梳理纳税申报、类型变更、经营模式变更、贸易方式变更等关键节点,根据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发展需求,细化针对性服务举措,持续跟踪推进服务落地,构建全程“护航”服务模式,更好助力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

  (六)关注重点群体,暖心精准帮扶。联合社区、园区、 院校等建立拥军涉税服务团队、助残爱心服务团队、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站,为退役军人、特殊人群、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创业群体提供优惠政策宣传、创业培训等方面的服务,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有效助力重点群体稳就业、享红利、感温暖。

  (七)增强税企沟通,开展深度交流。充分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聚焦税费热点话题,与市、区工商联联合开展税费专题讲座,进一步丰富小微经营主体培训辅导渠道。用好民营经济圆桌会、民营经济大讲堂等平台,增设税务专题活动,听取企业对税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围绕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提升,共同谋划税收工作优化方向,持续推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八)强化诉求分析,提升响应质效。充分发挥服务热线、征纳互动等渠道和平台作用,从诉求收集、督办落实、结果反馈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构建高效的全链条、闭环式问题解决督办机制。持续开展数据分析,深入挖掘小微经营主体的高频热点诉求。依托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分析办理联席会议等制度,积极响应、上下联动、协同治理,帮助小微经营主体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九)协同下沉服务,打造共治格局。各区税务局和各区工商联探索联合本地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共同构建协作服务机制,明确相关工作职责,组建分类服务专班,协同联动下沉一线,充分发挥各部门资源优势,及时了解、快速协调、有效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联合推动响应集成化、协作畅通化、效果最优化,打造一体推进的协同共治新格局。

  (十)细化三方协作,增进双向体验。建立健全“产业园区+税务机关+企业协会”三方协作机制,三方选派代表开展常态化协商合作,共同推出有针对性的税费服务。开展“进园区”实地交流活动,了解园区和企业运营情况,协同收集解决税费诉求和典型问题;邀请园区代表、企业协会代表加入“税费服务体验师”队伍,实地感受税费服务优化效果,推介税务部门智能办税等服务举措,切实提升服务质效。

  (十一)探索多元联动,提速矛盾化解。在税务机关与工商联协同联动的基础上,探索构建司法体系、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社区街道共同参与的大调解格局,通过加强支部共建、签署合作协议、搭建协作体系等方式,完善税费矛盾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依法及时就地化解小微经营主体税费争议。通过树立优秀企业代表、诚信纳税人代表先进典型等方式,培养小微经营主体法治思维,选聘诚信纳税人为特邀调解员,发挥群众自治力量,德润人心、谏善劝从,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

  (十二)规范涉税服务,促进行业发展。积极对接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等,进一步拓展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业信息的公示渠道,引导小微经营主体自主选择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面向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定制服务,提供专场辅导、专项走访等个性化服务。组织开展企业、税务部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等多方参与的座谈活动,加强行业交流和供需互动。依托税收大数据,探索开展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一站式体检”,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加强自身合规性建设、优化委托服务质效提供改进建议。进一步动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参与税收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其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防范税收风险等方面的协同共治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各级税务机关和工商联要充分认识服务小微经营主体的重要意义,强化协同配合,细化服务措施和责任分工,统筹开展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发掘亮点,积极推广。各级税务机关和工商联要创新方式方法,勇于守正创新、精于发掘亮点,在深耕常态化措施、打造特色化措施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创新举措的总结推广。

  (三)持续宣传,营造氛围。各级税务机关和工商联要积极发掘活动亮点,提炼好做法、好案例,适时适度开展好活动宣传,营造良好活动氛围,不断提升行动成效。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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