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委,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垃圾填埋沼气发电列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16〕13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22日
状态:全文废止失效
注释:全文废止失效。参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委,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垃圾填埋沼气发电列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16〕13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