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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

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文件目录(第二十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7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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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财法〔2023〕9号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2023-11-29

状态:全文有效

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的要求,我局对2023年4月30日之前由我局自行颁发的和以我局为主与有关委、办、局等单位联合颁发的,以及转发上级文件并有补充意见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应予全文废止的37件,全文失效的73件。现将废止和失效的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请转知所属各单位及有关部门。

  附件:1. 全文废止的文件目录

     2. 全文失效的文件目录

  上海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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