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
沪徐税 税告 〔2022〕 12 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按委托代征协议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
2022年10月21日
签订委托代征协议纳税人
序号 |
文书字轨 |
受托方纳税人名称 |
受托代征人联系电话 |
受托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
自然人 |
委托代征范围 |
代征期限起 |
代征期限止 |
委托代征税种及附加 |
计税依据及税率 | |||
姓名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户籍所在地地址 |
现居住地地址 | |||||||||
1 |
沪徐税 委 〔2022〕 3 号 |
百瑞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137******42 |
欧阳序璇 |
|
137******42 |
上海市黄浦区黄陂南路838弄1号4幢19层(实际楼层16层)1908-1910单元 |
上海市黄浦区黄陂南路838弄1号4幢19层(实际楼层16层)1908-1910单元 |
个人保险经纪代理人为百瑞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范围内提供保险经纪代理业务 |
2022-10-20 |
2024-09-30 |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增值税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执行,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执行,教育费附加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执行,地方教育附加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
公告日期 |
2022年10月21日 |
税务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征收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