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委托代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因代征人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撤销或者因不可抗力发生等情形,需要终止协议的”,税务机关可以提前终止委托代征协议。因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顺路证券营业部(31010409WK00640)(原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龙华西路证券营业部)代征点税务关系迁移至外区,现提前终止协议同时取消委托代征资格。
具体事项见附件。
特此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
2023年3月2日
根据《委托代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因代征人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撤销或者因不可抗力发生等情形,需要终止协议的”,税务机关可以提前终止委托代征协议。因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顺路证券营业部(31010409WK00640)(原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龙华西路证券营业部)代征点税务关系迁移至外区,现提前终止协议同时取消委托代征资格。
具体事项见附件。
特此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