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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纳税申报期

发布时间:2015-11-25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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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所属期为2015年11月)纳税申报期限为1日-15日(5日、6日、12日、13日除外)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纳税申报抄报税期限为1日至11日。

2、流转税(按月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申报抄报税期限为1日至15日。

3、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半年申报)申报期限为11月2日至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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