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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疫情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

发布时间:2020-03-17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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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业务概述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规〔2020〕3号)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对于房产或土地被政府应急征用的企业或主动为租户减免房产或土地租金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可以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相关模块自行申报,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无需提供其他资料即可以办理相关减免税手续。

 (二)税收减免核准

 1、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收减免-税收减免核准

 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

 

 

 2、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申请

征收项目选择“城镇土地使用税”或“房产税”,根据受理税务事项选择“抗击疫情地方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或“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房产税”(以下以城镇土地使用税为例),点击下一步,填写优惠信息及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申请信息点击下一步,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注意:

(1) 按实际情况选择“房屋土地被政府应急征用”或者“主动为租户减免房地产租金”。

(2) 选择与实际相对应的减免有效期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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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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