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徐汇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徐汇区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徐汇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徐汇区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shanghai.chinatax.gov.cn/xhtax/)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徐汇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徐汇区分局办公室(地址:虹桥路188号,邮编:200030,电话:34772652,电子邮箱:swbangsh@xh.sh.cn)。
一、概述
2014年,在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我局进一步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好公开信息的发布、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务相关信息提供了便利,得到社会公众较好评价。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分工责任机制。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为领导组组长、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和协调指挥。二是建立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发布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答复工作有序展开。
(二)强化相关配套措施,保障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强化常规管理,坚持把纳税人普遍关心、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深化公开的重点,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提高涉税水平、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4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4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7条,业务类信息20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情况。内容涉及领导班子、内设机构及职能、人事任免等信息。
2、业务类信息。内容涉及行政许可的事项、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等。
(二)主动公开途径
1、办税服务厅。今年我局推行“一窗式”服务,由窗口统一受理纳税人所有涉税申请事项,再由部门内部负责协调、传递、办理,避免纳税人多次跑、重复跑。同时,从细化管理,优化服务,方便纳税人入手,精简审批事项、环节和程序。
2、各类便民平台。一是网站运行,共在徐汇区政府网站发布通知公告19条,我局政府网站发布通知公告44条,其中大部分涉及到税收优惠政策的推广和告知。我局2014年度网站访问量2,709,178人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24042人次。二是税务微博。全年共发布“徐汇税务”微博81条,累计粉丝数7088个。其中以税收优惠政策为主题的相关微博得到纳税人的大量转发和评论。三是互动平台。全年全局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互动平台向纳税人推送涉及优惠政策的信息134批次,向纳税人发送相关互动信息2789条。
3、纳税人学校。我局本着强化政策落实的目标,大力推进纳税人学校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作用。一是将所有培训安排都通过网上发布,及时掌握纳税人对于优惠政策了解学习的需求,并将相关教学课件和授课内容上网公布,便于纳税人下载学习。二是提高关于优惠政策在整个培训内容中的比例。今年开办的优惠政策相关培训主要有研发费加计扣除新规程培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培训、国际货代政策培训和电信业营改增培训等,并在诸如新办企业培训、网上办税服务厅操作培训等常规类课程中增加优惠政策的延伸性内容。
4、“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人可以通过拨打“12366”服务热线,进行纳税咨询、投诉举报、税法宣传、涉税查询等,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咨询办税涉税事项。全年12366远程坐席共接听来电68505次,接听率达92.23%,在已做满意度评价的纳税人满意度100%。
5、微信订阅号。为了拓宽我局的纳税宣传渠道,我局开通了“徐汇税务”微信公众号并实现官方认证。订阅号共开设通知公告、办税指南、办税大厅三大类十小类栏目,通过信息推送、政务公开、政策解读等方式开展针对性的税收宣传辅导。其中针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推送和解读占到全部推送量的约50%。截至目前,微信关注量为5342人,共推送税收优惠相关信息公告等2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局2014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为当面申请1件和信函申请2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是涉及税收信息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014年办理的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3件。
已经答复的3件申请中,“同意公开”2件,“信息不存在”1件。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不多,网站平台还有待进一步建设完善;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
今后,我们将继续以贯彻落实《条例》为重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具体措施是:一是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服务效率。在巩固已有公开载体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网站功能,梳理、整合政府信息。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提高公开知晓面。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市民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实质性,提高群众参与意识。
七、附表
|
|
|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4年度) | ||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