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徐汇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模板,现将2019年徐汇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局统一部署和正确指导下,我局坚持贯彻《条例》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积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加快部门职能转变,强化依法行政,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1.完善机制,细化管理流程。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和流程,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初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复审、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的审查制度,坚持按程序办事。严格开展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
2.丰富形式,强化政策宣讲。积极通过区局微信公众号、微信企业号、电子税务局等信息化平台推送各类通知和信息,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制作“汇声绘色”、“汇声绘影”动漫视频,通俗易懂地向纳税人宣传、解读政策,进一步提升政策知晓度。
3.优化服务,规范依申请办理。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申请指南和申请书格式文本,明确申请条件、所需材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受理申请并分类告知,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作用。
4.深化内容,推进子网页建设。根据市局要求及时调整区局子网页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模块,按时发布权责清单、行政许可、各类公告等,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5.依托绩效,加强监督保障。根据要求编制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从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普法宣传、网页和双微保障等方面开展考评。定期总结、分析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及时拾遗补缺提高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277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 |
3 |
552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 |
0 |
255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 |
175.6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3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2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1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4 |
3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对新修订《条例》的学习不够深入、细致,对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理解和法条适用仍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还需进一步完善。
2020年,区局将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加强对《条例》的学习,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开展工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二是进一步优化完善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理清职责、明确分工,切实提高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平台利用率,继续加强微信公众号、微信企业号、电子税务局等信息化平台建设,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税收宣传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