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开庭审理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状告浦东新区国税局、地税局的行政诉讼案。经法院审理,裁定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代表浦东新区国税局、地税局出庭应诉的是该局公职律师周洲。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指派另外2名公职律师全程指导,整个庭审过程周洲从容应对,体现出较高的法律素养。
“以前遇到行政诉讼,第一反应就是寻求法律顾问单位的帮助。现在,我们处里配置了2名公职律师,出庭应诉不再完全依赖外脑。本次庭审从庭前准备到出庭应诉都是在公职律师主导下开展。”上海市浦东新区国税局、地税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安良告诉记者。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6年上海税务机关开始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结合上海国税局、地税局合署办公的特点,提出国地税统一认定管理,构建国地税合一的制度安排,最终选拔出该市首批27位税务公职律师。
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政策法规处处长余文华告诉记者,该局按照“真选、真用、真管”的原则,不断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建设。“真选”即选拔有志合用的人才;“真用”即为公职律师搭建成长平台,全面发挥出参谋助手的作用;“真管”即制度化管理手段,严要求做好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现在,公职律师参与复议诉讼的比例有了大幅增长,在规范性文件清理、重大案件审理和其他重大法制审核工作中,公职律师也逐渐发挥出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的作用。
吴龙是首批公职律师,曾在徐汇区国税局、地税局人事部门工作,通过竞聘上岗后,该局按照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要求将他安排到法制岗位上。前不久,吴龙出庭应诉了针对该局的二手房交易涉税纠纷行政诉讼。“我通过司法考试已经8年,现在终于有了用武之地。虽然出庭之前从案卷整理、证据目录整理到模拟答辩等做了不少准备工作,但第一次坐在被告席上还是有点紧张,也很兴奋。”吴龙说。
目前,上海市税务机关在公职律师管理上突破市区两级层级限制,统一归口管理,建立了公职律师微信交流平台和定期例会制度,加强公职律师间横向交流。针对近期反复出现、性质上类同和涉及多个分局的涉税举报案件,借助交流平台跨区域统一应对,在定纷止争上效果显现;组织公职律师集思广益编撰的复议应诉案例集,有深度分析、有启示建议,得到了基层执法人员的广泛好评。
余文华说,2017年,上海市税务机关将着力打造一支各方面素质过硬的公职律师队伍,合理安排公职律师的工作岗位;加强对税务公职律师的考核管理,把法律专业素质高、税收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推到税收法制一线岗位;形成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征求公职律师法律意见的制度,增强决策者、执行者的法律意识。
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局长过剑飞表示,作为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排头兵,上海要在税务公职律师使用上走在全国前列,切实发挥公职律师在现代税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