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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升级版电子发票试点成功

发布时间:2015-07-31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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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税务总局开发了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系统,并制定了改造方案,使升级版电子发票系统能与目前已使用的电子发票系统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作为四个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地区之一,上海按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完成了本市电商企业电子发票系统改造工作。上海圆迈贸易公司(京东)已于2015年7月31日开具本市第一张上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市其他电商企业也已完成电子发票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并于2015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

 

  

  

  升级版电子发票的推行使用有利于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的快速健康发展,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是税务机关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实现“互联网+税务”、“智慧税务”的重要举措。试点成功后,本市将本着纳税人自愿的原则,重点选择开票量大、开票对象多为消费者个人的电商、电信、公用事业等行业,全面启动升级版电子发票推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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