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热词:
上海城市精神: 海纳百川 追求卓越 开明睿智 大气谦和

夯实工作机制抓好采购内控建设

发布时间:2018-04-10 10:08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上海市税务机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政府采购工作的全过程,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通过压实工作责任,夯实工作机制,守护政府采购领域的廉洁公正,确保各项工作在依法依规开展的前提下,为税收中心工作保驾护航。

  党建引领采购工作。市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融入政府采购工作全过程,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和同考核。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维护政府采购法规纪律刚性,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分类细化严控风险。市局专门研究制定了《上海市税务系统政府采购风险内部控制制度(试行)》以及配套指引文件,以“规范权力运行,筑牢反腐防线,防范职务风险,促进“廉洁从税”为总体目标,以“依法实施、全面管控、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为主要原则,通过对政府采购工作全过程的梳理和评估,详细描述政府采购工作七大环节中30个风险点。

  制度根据涉及事项或环节的重要程度,将风险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针对不同等级的风险,提出不相容岗位分离、健全集体审议机制和采购信息公示等控制方法,综合建立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管理过程和机制。

  信息技术助力监管。针对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涉及部门较多、生命周期较长等特点,市局自主开发并不断完善内部使用的项目管理平台。平台以信息化项目为管理对象,借鉴项目管理模式,以业务流程为纽带,覆盖预算批复、采购计划审核、采购实施、合同签订、项目验收和合同付款等关键环节,将政府采购与预算管理及验收付款紧密结合。实现采购相关文件流转痕迹化管理,将需求方案、采购文件、采购评审记录和采购成交结果等重要采购文档置于内部监控范围之内,减少人为操纵因素,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开公正。

  完善制度规范运行。市局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了《上海市税务系统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系统内各单位在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中的内部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对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多环节建立起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衡机制,厘清责任边界,层层压实责任,为政府采购工作铺就规范运行的轨道。

  顺应“大采购”发展理念,市局制发了《上海市国税系统目录外标准下采购事项实施采购的指导意见(试行)》和《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机关目录外标准下采购事项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目录外标准下采购事项口径、采购原则和采购方式,探索加强目录外标准下事项的采购管理。

  上海市税务机关还在全系统广泛宣传新实行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规范2.0版》等制度文件,开展多种渠道的培训辅导,进一步提升全员业务工作水平,普及政府采购法律知识。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