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查处上海洞泾加油站有限公司隐匿收入偷逃税款案件。
经查,上海洞泾加油站有限公司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将销售过程中现金收款存入个人账户的方式,隐匿销售收入1100余万元,少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397.34万元。2024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935.86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偷逃税款等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积极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