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登录
|
无障碍
|
关怀版
|
长者专版
国家税务总局
|
上海市人民政府
|
一网通办
抖音
微博
微信
高级搜索
搜索
本站热词:
上海城市精神:
海纳百川 追求卓越 开明睿智 大气谦和
首页
信息公开
新闻动态
政策文件
纳税服务
互动交流
关怀版
搜索
本站热词:
高级搜索
导航
首页
信息公开
新闻动态
政策文件
纳税服务
互动交流
首页
>
新闻动态
>
专题专栏
>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专栏
>
问题解答
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如何进行汇算清缴?
发布时间:2019-01-31 15:30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打印本页
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