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热词:
上海城市精神: 海纳百川 追求卓越 开明睿智 大气谦和

年所得未达到12万元以上纳税人误申报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2-12-21 17:00
字号: [ ] [ ] [ ]
打印本页

       对申报年所得不超过12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回复和保留相关信息。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