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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委托扣款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发布时间:2016-06-30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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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入横向联网系统的纳税人,在办理委托扣款业务时,应在缴款期限前,保证签约账户余额等于或超过应纳税额,确保税款划缴成功。

  二、为保证正常划缴税款,纳税人在申报期内应避免变更三方协议的“签约缴税账户”户名或账号。如确需变更的,纳税人应在当期电子扣款完成后,及时告知主管税务机关和开户银行,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对于商业银行依据银行相关规定冻结、休眠、暂封、转久悬、控制缴款账户的,将影响税款的正常划缴,纳税人应在处理完相关事项后再使用账户划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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