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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这意味着营改增试点工作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为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平稳实施,市局进行了全市动员,上下一心,全力以赴,做好营改增试点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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