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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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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人能否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
发布时间:2015-05-29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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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第七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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