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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营改增试点哪些纳税人适用按季申报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6-03-30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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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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