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调研过程中,有部分调研对象反映: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后,因缺少明确规定,税务部门对税收债权申报及后续的核销流程不够明确,从而导致税务部门在收到破产管理人债权申报通知后,在如何与司法机关对接上出现了问题。
针对企业破产欠税、债权及核销等流程规定上的空白,区局借助大调研的契机,主动出击开展破产清算相关事项流程梳理、制度明确工作,拟定了《破产企业欠税债权及核销管理办法(试行)》,已办理相关破产企业流程14起,办法试行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区局将积极跟进制度落实和实施情况,积极咨询纳税人对制度实施的反响、建议,不断提升企业破产过程中各项税收管理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