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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4-17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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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税务总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更好发挥和拓展提升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税收法治建设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税务总局党委牢记税务机关政治属性,扛牢税务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确保税收法治建设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纲要》和《意见》贯彻实施工作,狠抓税收法治工作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接受中央巡视,扎实做好“自查整改、对照整改、深化整改”三篇文章,税收法治建设形成了重要实践和制度成果。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税务总局党委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组织培训,并对税务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作出全面部署。在全系统开展“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讨论并取得丰富成果。聚焦服务全面依法治国,深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推进科学完备的税收法治体系更加健全。

  (三)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各级税务机关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与核心要义,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思路与方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深入落实《意见》,推出72项高含金量改革举措,圆满完成2022年“攻坚之年”全部任务,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更好发挥税收作用

  (一)坚决落实系列税费支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创造性采取“快退税款、狠打骗退、严查内错、欢迎外督、持续宣传”五措并举工作策略,确保税费支持政策快准稳好落实落地。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过4.2万亿元,其中,办理留抵退税2.46万亿元,超过2021年全年办理规模的3.8倍,为助企纾难解困、稳住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作出积极贡献。

  (二)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防止征收“过头税费”,全年组织税费收入31.4万亿元(未扣除出口退税,下同)。其中,税收收入16.1万亿元,圆满完成了税费收入任务,为国家治理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三)持续改善税收营商环境。连续第9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落地121条便民服务举措,税费缴纳便利度连续3年成为政务环境评价中满意度最高的事项。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进一步提升税务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我国的税收协定网络已覆盖112个国家和地区。成功主办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我国智能化的个税汇算清缴入选“金砖税务最佳实践”首批案例。协助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深度参与G20/OECD包容性框架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国际谈判,有力维护我国税收利益,积极推动国际共识达成。

  三、完善税费法律规范体系,筑牢税收法治根基

  (一)持续推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积极推动相关税收立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首次审议增值税法草案,其他税种立法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税收征管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工作;积极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完善配套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着力推动健全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制度。积极推动各省税务局制发社保费征管操作规程和缴费服务指引,实现省域内社保费征管服务工作统一规范,不断健全社保费征管法制体系;健全非税收入征管规程,持续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法制化建设,为税务部门职能作用拓展提升提供法治保障。

  (三)不断提升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不断提升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权益性审核等工作水平。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各省税务机关报送税务总局备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实现接收、登记、审查、反馈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四、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不断健全税务执法体制机制。改进和优化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办运行机制,有效增强税务执法的独立性和震慑力。积极稳妥推进文娱和网络直播等领域和行业专项整治,逐步推开“五步工作法”,即在税收大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对于可能存在涉税风险的纳税人先提示提醒、再督促整改、后约谈警示,对仍不配合的纳税人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中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查处后公开曝光,维护法治公平的营商环境,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二)持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对6项税务事项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两批14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

  (三)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查狠打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推进六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先后会同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召开5次全国六部门推进会,全年累计检查虚开骗税企业20.48万户,涉及税额1353.1亿元,挽回出口退税损失73.21亿元,有效维护公平的经济税收秩序,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累计查实7813户涉嫌骗取或违规取得留抵退税企业,六部门联合打击虚开骗取留抵退税团伙225个,共计挽回留抵退税及各类税款损失155亿元。同时,进一步健全实体化警税协作机制,有效提升区域协同办案质效。

  五、健全矛盾争议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依法依规办理复议应诉案件。进一步强化案件办理制度建设,规范案件办理程序要求,加强以案释法,提升案件办理水平。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错机制作用,实现“办理一件,规范一片”的示范效果。2022年,全国税务系统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088件,均依法依规办理;新发生行政应诉案件(一审)1174件,均按要求做好相关应诉工作。

  (二)信访工作平稳有序。认真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十四五”时期信访工作发展规划》,大力提升税务系统信访工作的法治化、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着力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调处机制,有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经过多方努力,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转交税务总局的信访积案,得到全部化解。

  六、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促进规范透明履职

  (一)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印发全面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完善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相关制度办法,将改革推开到所有县级税务局,实现改革全覆盖,有力推动监督提质增效。完善税务系统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在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同时不断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二)加强政策落实督查。制发退税减税政策落实督察督办工作方案,将“严查内错”贯穿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始终。深入开展“一案双查”,严肃查处税务人员内外勾结、通同作弊骗取留抵退税等违纪违法行为,主动向社会公布41起税务人员失职失责案例、16起涉嫌骗取留抵退税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三)积极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印发《2022年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不断深化税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拓展公开范围,对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予以公开。税务总局累计公开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等政府信息7347条,浏览量1.8亿次。持续稳妥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累计办结130余件。

  (四)着力完善税务执法风险内控机制。持续健全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明确各级税务机关各部门的内部执法风险事项和防控职责;在信息系统中嵌入120项事前预警、事中阻断的内控措施,将内部风险防控信息化融入税务执法全过程。

  七、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提升管理服务效能

  (一)加快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稳步开展电子发票试点,全面推进税务网络可信身份体系建设和应用,逐步实现税费信息智能归集。深度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加快构建一体化智能应用平台体系。

  (二)有序推进政务数据共享。进一步完善税务部门数据共享制度体系,不断提升税费数据共享法治化水平。深化同相关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全国2500多个县(市、区)3800多个办税服务厅、社保服务厅、政务服务厅实现社保经办和缴费业务线下“一厅联办”,提供“一站式”服务。

  八、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法治能力素养

  (一)强化法治人才培养使用。配优配强税收法治干部队伍,推荐法治意识能力强的优秀干部到更高平台锻炼,激发干事创业、推进改革的活力,夯实税收法治人才基础。指导各地税务部门建立1500多个“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4400多名公职律师参与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发挥了推动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二)提高税务干部法治素养。出版《税收相关法律基础知识》,为各类税务干部培训等提供务实管用的涉税法律培训教材。加强人权知识学习培训,拓展税收法治培训内容,促进依法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组织16033名税务干部参加全国税务系统统一执法资格考试,以考促学提升干部法治素养。组织税务总局机关新入职干部进行集训,创新开展“清廉家书”“清廉讲座”活动,引导年轻干部扣好依法行政、廉洁从税“第一粒扣子”。

  (三)深化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税收“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落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税收宣传月等重要时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依法诚信纳税良好氛围。出版《税法教育读本》系列辅导教材,形成覆盖大学以下教育层级的税法教育体系,推动税收法治教育进一步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建设,打造法治文化宣传精品,增强税收普法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一年来,税务总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税务干部队伍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能力还有待提升;税收法制化建设还需加力,税务执法的规范性、精确性需要进一步提升等。

  2023年,税务总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部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着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着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着力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奋力推动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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