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 全力支持本市“四个中心”建设,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研究落实相关税收政策;积极研究“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等综合税收政策,建立政策储备。
2. 全面运用和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执行标准,最大程度地避免随意执法、同案异罚和权力寻租等情况发生。
3. 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解读,对税收文件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及其执行口径、操作方法进行解释性说明。
4. 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做好非行政审批事项分类管理与税源专业化改革的协调和匹配。
二、确保完成收入任务
5. 科学测算、合理分解税收收入计划;加强定期分析和预测,准确把握经济环境、税收政策变化对税收收入趋势的影响,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科学性和主导性。
三、稳步推进改革试点
6. 稳步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深化宣传辅导,深化调研,择时向国家提出进一步扩围的要求。(★)
7. 认真分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效应。
8. 继续做好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工作,继续研究完善有关优化服务,强化征管,提高征收率的相关措施。(★)
四、全面落实税收政策
9. 对注册在上海的保险企业从事的国际航空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
10. 进一步做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退税试点,配合做好启运港退税工作。(★)
11. 配合做好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推进工作。(★)
12. 进一步做好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非营利组织、动漫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税收优惠资格认定管理工作,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规范操作标准。
13. 落实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提高等税收政策,确保执行到位。
14. 健全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工作机制,建立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的促进机制。
15. 围绕重大结构性减税政策和热点税收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督察。
五、改革完善税收征管
16. 按照构建适合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特点的现代征管格局要求,明确本市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方向、内容要素、管理标准、实施步骤和配套措施等,搞好顶层设计,选择部分分局试点实施。
17. 按照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要求,加强申报质量管理,探索研究风险管理方案,开展市区两级风险应对管理。
18. 完成本市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最大程度限制手工发票开具行为,加强冠名发票审批管理,逐步纳入通用发票管理,实施发票信息全明细采集管理,加强发票开具信息比对分析。
19. 及时跟进总局金税三期工程建设规划与步伐,积极实施有关网络建设和设备管理工作,配合总局做好有关业务需求分析及核心征管等应用系统试运行。
20. 加强对高收入行业、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开展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企业工资费用支出的比对工作,提升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工作质量。
21. 组建经济分析师团队和若干专题技术研究团队,进一步完善国际税收管理和反避税工作。
22. 进一步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对现行出口退税管理的操作程序和涉及的有关单证进行梳理,加以规范。
23. 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加强车船税征收管理。
24. 按照总局开展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要求,以大企业税收管理为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和突破口,以税务总局、市局定点联系企业为管理对象,突出以“纳税服务、风险管理、税源监控”三个“专业化”管理为主要内容,持续提升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水平。
25. 以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为目标,以信息化稽查推广应用和稽查基础制度建设为重点,着力做好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重点税源企业检查等工作。
六、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26. 深化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的纳税服务长效管理机制,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注重纳税服务的针对性、个性化,充实、完善纳税人呼声处理机制。
27. 探索建立办税服务厅工作质效分析预警机制。完善办税服务厅中央控制室远程控制系统,建立办税服务的数据统计、监控和分析功能,及时总结办税服务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升服务质效;通过统计、分析,正确测算各窗口工作状况,为合理配置窗口资源以及窗口工作考核测评提供依据。
28. 以个人涉税业务为切入点,探索实施“免填单”业务。
29. 以民众关注度高的个人涉税业务为切入点,编写或修订相关税收政策操作指南并上网发布。
30. 建立涉税争议前置处理机制,在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采取适当形式研究讨论征纳双方有关争议,及时化解矛盾。
31. 开设政务“微博”,主动公开本市税收工作情况,回应社会各界对税务机关的关注,接受社会监督。
七、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32. 继续深入开展系统处级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循序推进处级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工作;完善处级非领导职务晋升长效机制,适时开展处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
33. 进一步加大青年干部公开选拔力度,继续开展系统35周岁以下科级领导干部的公开选拔工作。
34. 开展上海市税务系统税收管理、税务稽查和办税服务等岗位的“岗位标兵”评比工作。
八、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35. 在市局机关开展文明机关创建工作。着力落实文明机关创建指标,践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核心价值,引导广大干部做到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
36. 认真落实《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党组贯彻<关于试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全面履行廉政责任书载明的各项工作要求;惩防体系建设中承担牵头和协办的部门按职责分工,完成《工作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市局组织对部分单位的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37. 通过巡视检查等手段,不断加强党内监督,以领导班子整体功能为监督重点,优化巡视的方式和方法,注重从制度和机制层面提出巡视建议,进一步促进领导班子建设。
38. 借助上海税务网站,推出政风行风网上测评专页,建立向纳税人述职述廉平台;完善向纳税人公开政风行风评议情况制度;继续推进基层税务所民主评议工作;继续聘请社会专业调查机构和特邀监察员进行明察暗访;建立健全全市政风行风热线和市“纠风在线”投诉的快速处置机制,着力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
九、完善内部行政管理
39. 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勤俭节约,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按布置推进实施财务制度改革。
40. 深化内门户应用及管理。
注:工作事项后有“★”标记的,为市政府重点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