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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4-03-0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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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工作要点

  

    一、服务大局

  1. 推进自贸试验区税收政策探索。加强税务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间的沟通,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市局业务处室间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研究探索与自贸试验区基本法律法规体系相配套、相衔接的税收政策。

  2. 支持自贸试验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完善增值税纳税人前期认定管理流程,推行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做到“精简事前管理,提升事中管理,严格事后管理”。

  3. 支持自贸试验区融资租赁企业加速集聚发展。积极争取总局融资租赁出口退税政策出台,把握注册在区内的融资租赁企业或金融租赁公司退税需求,及时落实好相关政策。配合争取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

  4. 推进自贸试验区征管服务模式创新。配合自贸试验区整体改革工作的推进,做好税收管理、创新税收服务,着力推行“实行专业化集中审批、试行窗口‘一站式’审批、取消部分前置核查、拓展区域通办、推行网上办税、建立无障碍沟通平台、探索试行电子发票”等7项举措。

  5. 继续深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扎实做好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营改增各项工作,开展电信、生活服务业等行业的营改增试点前期调研,着力提升与全国改革试点的联动效应。做好已纳入试点行业的持续跟踪,定期进行试点运行效应分析,及时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为深入决策提供参考。

  6. 做好房地产税收改革与管理。主动关注国家房地产税改革和立法进程,不断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优化服务,为进一步改革积累可供借鉴的经验。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计划,研究规范存量房核价评估工作,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7. 开展重大税收政策集中宣讲。制定《关于做好重大税收政策视频宣讲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职权范围内影响较大、涉及面较广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宣讲,对文件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及执行口径、操作方法在文件出台的同时向纳税人和基层税务局说明,做好政策答疑解惑。

  8. 加强税收政策分析监控储备。健全税收政策落实情况分析监控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分析评估政策落实效应,查找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配合国家税制改革和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完善税收政策储备工作制度。

  9. 落实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时落实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递延纳税”的优惠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时享受。重点做好自贸试验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和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

  10. 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继续免征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适时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

  11. 落实“两个中心”优惠政策。结合本市“两个中心”建设,有效落实张江开发区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重点跟踪了解支持高新技术人才、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促进节能减排相关税收政策的落实情况。

  12. 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强化税收预测,做好收入分析,实现税收收入增长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协调发展。探索税收分析新手段,全年完成两篇以上有份量的税收分析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供各级领导和部门决策参考。

  二、服务税户

  13. 打造“实体+网上”的“双通道”办税服务新模式。加快推进“一窗多能”办税窗口,推广新办企业“一站式”的办税服务。规划全自助办税服务区,积极探索专业化、规模化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业务,切实发挥自助服务的规模效益。

  刘新利、吴立民牵头负责,具体由纳税服务处负责落实,征管科技处、电税中心配合。

  14. 做好纳税咨询专业化管理。进一步强化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功能,实现以政策咨询为主向政策咨询和管理引导相结合的综合功能转变;推广建立政策咨询室,做强纳税咨询室品牌,以专业人员和专业团队为支撑,制定日常咨询和专题咨询的计划、项目和内容,不断提高现场纳税咨询品牌影响力。

  15. 完善纳税服务需求闭环联动机制。推进纳税服务痕迹化管理,有效收集、深入分析纳税人诉求,针对纳税人反映较为集中的难点问题,强化纳税服务联席会议的合议、审议作用,快速响应纳税人需求和基层呼声。

  16. 深化推进大企业专业化管理。制发《列名大企业管理办法》,加强市级层面税企沟通,逐步推进列名大企业涉税诉求管理办法、列名大企业涉税事项协调会议等配套服务制度建设,建立及时快速响应大企业综合性涉税诉求的工作机制。

  三、转变政府职能

  17. 贯彻落实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深化“三个服务”相关意见。按照有具体措施、有时间节点、有责任划分的要求,深化具体工作内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三个服务”的要求落到实处,具体成效体现在税收工作各方面。

  18. 优化审批事项管理。坚持行政审批和涉税事项目录化管理,制定执行各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增加工作透明度。统一规范各事项的操作流程、资料要求、表证书单和办理期限,以业务受理量集中的日常涉税管理事项为重点,完成流程标准化建设和相对应的信息系统改造。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年度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

  19. 逐步推进日常涉税管理事项“区域通办”。按照信息化平台建设进度,在统一管理平台、统一办理流程以及后台数据管理支撑下,在做好事项模板全市统一的基础上,以网上办税服务大厅建设为依托,强化涉税业务网上查询、涉税办理网上提醒和涉税服务网上预约功能,逐步推进日常事项的跨区办理,进一步缓解征纳矛盾,减轻征纳双方负担。

  20. 创新申报管理方式。通过短信、税企互动平台、电子申报客户端提示等方式,进一步完善申报催报改革,提高工作效率。在平衡税收管理与风险防控关系、加强季度申报纳税人的管理和服务的基础上,适时扩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按季纳税申报的范围。

  四、加强税收管理

  21. 推进数据整合分析利用加强税收风险管理。进一步整合风险分析预警指标库、行业(产品)评估模型库、税法遵从风险案例库、大企业税源监控管理平台及综合数据分析平台,推进疑点纳税人特征库建设,探索建立相关数据主题仓库。明确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指导意见,完善风险分析监控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税收风险项目日常监控管理,促进市区两级风险分析监控中心数据平台的沟通互动。

  22. 做好专业化部门和税源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统一规范审批所的工作制度,研究明确税源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列明专业化部门工作事项清单,解决专业化部门和税源管理部门职能交叉、重复问题,建立部门间的沟通和工作交流机制,深化专业化联动。

  23. 强化增值税税种管理和专用发票管理。进一步规范优化管理措施,强化增值税生产经营全链条管理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充分分析、运用现有系统数据,确定重点管理领域。以建立增值税闭环管理机制为核心,坚持依法管理,严厉打击虚开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提高管理能力。

  24. 建立出口退税联动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内部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衔接,充分发挥增值税链条管理、稽查等相关部门的作用,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加强与系统外相关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及管理互动,着力形成内外结合、部门协调、上下配合、多方互动的防范骗取出口退税的管理新模式。

  25. 提高所得税后续管理质量。围绕跨年度事项、重大事项、高风险事项和重点行业管理,构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长效机制。结合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范围扩大政策的实施,积极引导纳税人开展研发费用专账管理,进一步完善日常管理规程,加大政府部门间企业研发项目鉴定信息共享力度。

  26. 推进国际税收管理。推进反避税专项风险管理和重点案源数据库建设,提升反避税管理水平;落实《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加大情报交换、征管互助等国际税收协作力度;开展国际税收管理人才培训,塑造专业化人才队伍。

  27. 提升稽查力度。严厉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统筹部署税收专项检查及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继续开展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工作,积极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创新稽查方法手段,稳步推进稽查信息化建设,加快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审理进度。加大重大涉税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加强稽查与风险监控、税源管理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做好以查促管工作。制定《信息化稽查选案操作规范(试行)》。

  28. 加强信息化建设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化项目管理流程,成立市区两级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启用信息化预算财务管理软件,避免各自为政、分头开发、重复浪费的现象。进一步明确系统开发、日常运维和基础设备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制定系统项目管理办法、日常运维和设备管理办法,理顺内部管理关系。

  29.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基础工作。建成全新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平台;启动大集中应用系统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实现民星路机房+张江机房(指市电子政务灾备中心提供的机房环境)+市局机房的跨异地虚拟一体化数据中心架构规划;搭建全市信息化系统运维管理平台;配合民星路项目建设,实施市局机房改造。

  30. 启动个人所得税数字完税证明。完成个人所得税数字完税证明的制度建设、硬件配置、系统建设和宣传推广工作,进一步完善完税证明信息校验功能,逐步实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数字化。

  五、推进干部队伍建设

  31.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开展处级领导干部任职轮岗交流,加强缺乏基层经历的处级干部培养性交流,分批实施系统青年处级领导干部“上挂下派”挂职锻炼。探索实施后备干部“内挂外挂”任职,加强处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32. 推进分层分类干部管理。严格编制管理政策,实施满足不同年龄、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类别干部需求的队伍管理制度。继续开展市局机关职位竞聘,有序实施青年干部多岗位锻炼和基层挂职,拓展优秀年轻干部发展空间。

  33. 深化干部教育培训。完善系统远程网络教育,调整课程设置,落实学分制管理。推进教学培训实验基地建设,建立健全“三训”联动保障机制。积极开展新一轮人才库调整补充工作,打造领军人才队伍。

  34. 开展绩效管理。要按照“目标明确、任务量化、节点清晰、过程可控、结果可考”的要求,完成现有行政信用考评指标体系向总局绩效管理“千分”考核体系的对接和过渡,认真做好迎接总局考核工作,并开展系统内部绩效考核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35. 完善监督机制。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税务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中央文件和上级管理规定转化为本系统内可操作、要落实的工作标准和制度规定,并做好日常监督考评工作。

  36. 转变工作作风。制定会议管理办法,简并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推广视频会议系统。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提高办文效率。继续精简机关文件数量,严格执行文件制发规则。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提高机关文件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比例,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37. 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以“三审”工作为重点,结合巡视工作开展对本系统2012、2013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专项资金(“四费一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自查、抽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使其在领导干部考核任用和监督管理中发挥作用;开展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专项审计。

  38. 探索内控机制信息化。认真做好内控机制网络建设的顶层设计,在分局试点成效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市级内控信息化系统,做到监督关口前移,实现预防和监控并举。

  39. 加强财务管理。坚持依法理财,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推进节约型税务机关建设。按照市政府整体部署,稳步推进系统公车改革。

  40. 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做好第一阶段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确保让群众满意,让党员满意。加强领导,有效部署,在全市基层税务部门全面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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