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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4-07-29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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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国税办〔2014〕18号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日期:2014-07-28
索引号:SY00242785X0201400107
主题分类:

名称: 2014年上海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4年,本市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以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为主线,进一步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税务工作透明度,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

  一、做好涉税信息主动公开。全市税务机关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一是做好税收政策发布工作,围绕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结合当前税制改革及民生热点,全面做好税收政策主动公开工作,着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二是推进涉税信息解读工作,落实政策制定与解读“三同步”制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性信息,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配发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三是加强社会关切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涉税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重要税收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涉税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二、做好上海自贸区涉税信息公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税收服务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公开自贸区相关税收政策。深入宣传自贸区创新税收服务举措,确保“便捷、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举措真正落地实施,最大限度服务纳税人,全面打造自贸区税收服务创新“高地”。及时发布自贸区税务行政审批清单,对清单内常用涉税事项实行网上“先备后核”。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网站、微博等多种渠道发布自贸区税收政策,积极扩大公开实效。

  三、推进税收执法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进一步明晰税收执法权力事项,推进税收执法权力公开透明。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调整信息,加强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公开。二是推进执法权力清单公开,厘清税收执法权力事项,适时公开税收执法权力清单,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推进进户执法项目公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户执法事项的规定,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进户执法项目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推进税收“黑名单”公开,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的规定,对符合本级税务机关公开标准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通过门户网站以及其他途径向社会公布,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市政府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继续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经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加大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部门预算和决算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三公”经费管理的规定,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推进财政收支审计整改相关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五、加强公共管理服务信息公开。公共管理服务信息涉及公共利益,应该让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做好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推动信用信息公开,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的规定,依法公开在税收执法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规范税务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使用。做好税收收入数据公开,按季度公开全市各税种税收收入情况,积极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六、推进政府数据资源向社会公开。贯彻落实本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利用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全市统一的标准规范,全面开展政府数据资源梳理、目录编制和注册备案。积极推进以地理位置、资格资质、综合统计以及行政管理和服务数据为重点的政府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及时向公众提供税务类政府数据资源的浏览、查询和下载等服务。健全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工作规范,加强开放工作流程监控,确保政府数据资源的开放标准统一、公开内容及时、信息安全可靠,不断提高税务类政府数据资源的社会效益,提升税务部门的公共服务水平。

  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工作流程,提高答复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依法依规满足社会公众的特殊信息需求。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解疑释惑,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努力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完善依申请公开会商,加大对涉及其他单位申请事项的会商协调,加强对复杂疑难申请的研究协商,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慎重处理特殊申请事项,稳妥应对依申请公开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应对措施,通过建议书等方式督促工作改进。

  八、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优化税务网站建设,完善栏目设置,加快数据更新,拓展网上办税和互动交流,推进基层分局子网站改版,全面发挥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提升政务微博应用,完善发布机制,优化发布内容,丰富表现形式,规范互动处理,进一步巩固落实微博诉求跟踪机制,加强税务微博群建设。统筹运用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短信平台、税企互动平台等渠道发布信息,加强税务咨询窗口建设,推动基层信息公开,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面和针对性。大力推进在线访谈、纳税人学校、重大税收政策视频宣讲、分局税收专刊等渠道建设,不断拓展税务特色信息公开渠道,努力为公众了解税收政策、办理涉税事务提供便利。

  九、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制作或获取政府信息时即认定其公开属性,大力推进公文公开工作,规范公文信息公开属性选择。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认真执行保密审查相关规定,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机制,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及时、有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涉税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建立依申请公开案例库,以案例形式对依申请公开重点工作和倾向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为全市税务系统依申请公开办理提供指引和借鉴。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将有关内容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分对象、分内容、分层次开展专题讲座和培训交流,不断提高全市税务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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